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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捆绑、诱导安装大量推广软件是否触犯法律,具体触犯哪条法律?
2012年底,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其中第7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但只要不是强制安装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软件商给用户选择权,用户可以选择装或不装,就不违反法律
捆绑安装软件违反什么法律?
只要不是强制安装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软件商给用户选择权,用户可以选择装或不装,就不违反法律
如何看待一些APP恶意捆绑垃圾软件?
恶意软件的设计目的是无需得到计算机所有者的明确同意即可渗透进入一台计算机系统,并实施破坏或进一步控制。恶意软件 这个词来自于“恶意的(malicious)”和“软件(software)”的组合,计算机专家用这个词来意指多种敌意的、可插入的、讨厌的软件或程序代码。
恶意软件的危害
恶意软件的最常见的传播途径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万维网等。它可以劫持浏览器、重定向搜索意图、提供令人厌恶的弹出式广告、跟踪用户所访问的网站等。除了搞大规模的破坏之外,恶意软件还可以导致计算机变慢,或偷窃用户的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许多恶意软件在用户清除了之后会重新安装。许多普通的计算机用户对这种软件并不熟悉,以为恶意软件就是病毒。实际上,并非所有的恶意软件都是病毒。
具体来说,恶意软件包括病毒、蠕虫、特洛伊木马、大多数的rootkit、间谍软件、不真实的广告软件,还有其它恶意的、用户不请自来的软件。恶意软件有时被称为有害的计算机垃圾。
捆绑流氓软件是否违法
是违法的,下面是一个案例,你看看吧.
去年年底,8848推出了“mysearch”搜索助手软件,该软件引起了百度、搜狐以及中搜等搜索引擎的愤怒,因为用户运行该插件后,会在百度、搜狗搜索和中搜的搜索页面上增加Google、新浪、网易、中华网、Tom、8848等其他搜索引擎网站的链接。于是百度等三家公司分别将8848告上法庭。百度等三家公司认为,该软件未向用户提供卸载程序或卸载方法,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8848在原告的网站上强行嵌入其搜索条,掠夺了原告的网络流量,其行为对原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经过一年的审理,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支持了百度等三家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8848此举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且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分别判决8848赔偿百度50万元,赔偿搜狐55.2万元,赔偿中搜在线11万元。
无疑,这一判决大快人心,也给大耍流氓的流氓软件们敲响了警钟。
目前,流氓软件已经成为最严重的网络公害,病毒化越来越成为软件的发展趋势。现在的软件圈是流氓当道,流氓软件令人防不胜防,几乎所有的免费软件都被捆绑上流氓软件。据说,有人从某国内网站下载了一个小软件,安装后发现,电脑里被偷偷植入了11个恶意软件(包括浏览器插件、广告弹出程序、木马等等)。甚至过去在网民中普及率特高的一些下载工具软件、媒体播放软件都在后台内置或者直接捆绑了一些广告软件。有人说,中国网民几乎被流氓软件逼疯了。你的电脑可能没有染上过病毒,但一定遭遇过流氓软件。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单位电脑还是家庭电脑,笔者还没有见过一台电脑没有被流氓软件耍过流氓。为了避免流氓软件的骚扰,有些人已经开始不再从国内网站下载任何软件。
本月初,金山发布了《2005年网络安全报告》,该报告显示,流氓软件的危害甚至超越传统病毒,成为互联网安全最大的威胁,金山毒霸反病毒专家预测,2006年,流氓软件对网络安全的危害的发展势头将会表现得更为猛烈。2005年我国计算机病毒感染率为 80%,比去年的85.57%下降了5.57个百分点,而同期的流氓软件感染率则大大高于去年,由2004年 30%激增到2005年的90%。2005年,流氓软件已经大面积闯入了我们的网络生活中,从以前单一的收集用户信息和盗取有价账号等方式扩展到恶意广告。恶意广告的典型特征为:悄悄安装;不易卸载;保护自己使用低层技术与多种软件冲突;随时随地弹出骚扰广告。而目前在国内用户被侵扰最多的间谍软件就是恶意广告和盗号木马。
对于流氓软件,再也不能听之任之了。所以,百度等三公司诉8848侵权一案的判决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该判决从法律上明确了流氓软件的违法行为。过去,发布流氓软件的人自作聪明,认为流氓软件是在法律上打擦边球,在法律禁止条款上处于空白,因此可以逃避法律的惩罚。现在,8848被判侵权,明明白白向流氓软件们发出一个信息:流氓软件违法,法律能管得了流氓软件。不仅在现实生活中耍了流氓要被捉,在软件上耍流氓也要被查处。应该有更多的公司和个人站出来起诉流氓软件,把更多地流氓软件送上法庭。流氓软件,你要当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