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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推动国有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二)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体育市场监管队伍,明确管理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许可制度,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服务条件、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权益。加快制定各类体育标准,建立体育标准体系。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三)加大体育产业投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对体育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通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或争取其他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产品、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鼓励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积极探索创建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和体育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四)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在体育赞助、体育捐赠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体育产业企业的水、电、气、热等基本费用收费标准的调整。体育赞助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益性体育组织捐赠财产,依照有关规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五)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探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在规划建设阶段要考虑综合利用、多功能使用的要求,为场馆的日后运营、维护和管理创造条件。通过建立体育场馆商业圈,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互补,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扶持体育场馆运营专业机构,提高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冠名等无形资产开发形式,拓展场馆收入来源。
(六)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发展职业体育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创新和丰富体育发展模式、推动体育运动普及与提高方面的作用,按照职业体育发展规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从中国的国情和项目特点出发,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加强项目协会和职业俱乐部的基础建设和规范建设,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准入标准,健全职业体育赛事,促进职业体育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依法监管、协会管办分离、俱乐部自主运作的中国特色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推动职业体育发展的扶持政策。
(七)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支持体育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大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体育用品世界品牌。鼓励体育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积极鼓励和扶持知名体育健身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体育健身品牌。积极推进体育赛事营销和管理的创新,大力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赛事品牌。
(八)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名称、标志、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的市场开发模式,理顺和明确各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强化知识产权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体育无形资产开发模式。
(九)抓好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工作。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重点培养管理、经营、中介、科研等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产业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为体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储备。加强现有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体育产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切实将体育产业纳入各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体育部门要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体育产业管理队伍组织机构建设,要把体育产业工作作为衡量体育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体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体育部门要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社会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大体育产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步伐。
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中国体育报
2011年04月01日19:55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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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建设体育强国、推进体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重要阶段。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改善民生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十二五”时期我国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成就辉煌。“十一五”期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全国体育战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团结一心,拼搏进取,以认真筹备和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推动各项体育工作全面进步,体育事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大力倡导“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人民群众的体育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各类体育场馆已超过100万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65万人。群众体育科学化、组织化水平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国运动员共获世界冠军634个,创、超世界纪录88次。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成功,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成为奥运史上无与伦比的精彩盛会,极大地激发了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金牌51枚、银牌 21枚和铜牌 28枚,金牌榜名列第一的历史性突破,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向党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的答卷。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新亮点。居民体育消费迅速增长,从业人员不断增加,2008年全国体育产业从业人员317万,实现增加值1555亿元,占当年GDP的0.52%。关系到体育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体育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体育政策法规颁布实施,为体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8月8日被定为“全民健身日”,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体育节日。北京奥运会遗产社会化、全民化、制度化取得显著成效。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体育科技、体育教育、体育宣传等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体育对外交往不断扩大和深化,我国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影响力日益提升。“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为“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认真分析“十二五”时期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十二五”期间,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特别是在群众体育领域,政府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不足,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组织体系建立、科学健身指导等诸多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已经成为我国在建设体育强国过程中的基础性薄弱环节。在竞技体育领域,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项目发展还很不均衡,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和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一些项目的发展基础比较薄弱。以全运会为龙头的国内竞赛体系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仍然处于发展初期,面临着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制度不完善、市场管理不规范、市场规模不大等诸多问题,市场机制配置体育资源的作用尚未充分有效地发挥。体育发展的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有待深化,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有待提高,体育理论建设、政策研究、队伍素质等方面都面临新形势下体育发展与改革的严峻挑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较突出。国际体育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十二五”时期,必须迎难而上,高度重视、努力解决阻碍和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三)“十二五”时期是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时期。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后,中国体育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了推动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奋斗目标,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国家“十二五”期间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和广阔空间。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的需求更加强烈,体育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对体育功能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体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改善。竞技体育巨大的社会功能和综合效应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奥运会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成为国家间交流、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成为展现国家形象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窗口,竞技体育蕴含的丰富精神价值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成为全社会的宝贵财富。体育与经济的结合更加密切,体育市场不断扩大,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当代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的发展使体育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产生了更加积极、全面的影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体育必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明确体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坚定信心,加快改革,勇于挑战,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各项体育工作,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四)“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以建设体育强国为目标,以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基本动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体育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我国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五)“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国家“十二五”总体部署和建设体育强国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升中国体育发展的水平和效益,改善发展结构和质量,促进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体育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我国群众体育发展迈上新台阶。继续保持在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中排名前列,改善项目发展结构和布局,巩固和提高我国竞技体育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进竞赛体制改革,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增强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能力。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体育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不断深化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努力提升体育科技、体育教育、体育法制、人才培养、行业作风、体育外事、体育宣传等工作水平,促进中国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
(六)“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突出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体育工作为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立足体育,奉献社会。坚持促进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结合,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对外交往中的综合功能和独特作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准确把握体育定位,把体育发展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中,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不断探索各项体育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点与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体育协调发展,促进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夏季项目与冬季项目、现代新兴体育项目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调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全面推进体育发展。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依法治体。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坚持体育事业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科学技术必须发挥先导作用,坚持体育科学研究与体育运动实践相结合,依靠科技和教育发展,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发挥各类人才作用。增强体育法治观念,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将体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根基,提升中国体育的软实力。通过体育促进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塑造积极、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大众人生观。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和功能,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时代精神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三、努力提高群众体育发展水平,为改善民生服务
(七)“十二五”时期群众体育的发展目标是:全面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组织、全民健身指导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等方面的数量与质量显著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到2015年,全国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0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比2007年提高3.8个百分点,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城乡、区域群众体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八)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制定与实施管理。推动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促进建设以区县为中心、街道乡镇为基础、方便社区居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国家对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有关规定。保证设施建设经费,加大对农村以及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公共体育设施。研究制定相应标准和规范,加强指导监督,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九)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 “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支持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和社区多功能全民健身设施。市(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全民健身设施。50%以上的市(地)、县(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全民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全民健身设施。积极推进城乡新建居住区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十)进一步推动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总结经验,拓宽思路,继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并向社会公示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体育场馆开放的政策,逐步建立相应的开放条件和标准、财政补助、保险、收费标准、安全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努力扩大体育场馆开放范围,盘活体育场馆资源。会同教育等部门,努力提高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的开放率。
(十一)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组织,市(地)、县(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社区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地方体育主管部门要对不同类型的基层体育健身组织给予支持和扶持,切实推进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十二五”时期,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十二)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健全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各分支机构,各省区市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完善培训基地设施配备及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登记注册制度,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宣传,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十二五时期,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以此为基础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和社会热心人士从事义务健身辅导,普遍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十三)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与竞赛。修订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达标活动,动员吸引城乡居民坚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各级地方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支持群众经常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群众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办好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等全国和地方综合性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坚持淡化锦标、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乐,总结经验,拓展改革成果,创新符合群众性体育赛会宗旨的办赛模式,充分发挥赛事的多元功能和综合影响。
(十四)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以各级各类学校、体校、公共体育设施及社会各类性质体育设施为载体,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建设,使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数量达到5000个以上,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500所以上,保持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数量稳步增长。探索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教育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关注青少年的体育需求,广泛开展青少年健身活动、竞赛交流、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质监测等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体育的氛围,促进更多的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
(十五)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体育活动开展的组织与领导。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加强老年人体育活动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积极引导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加强对残疾人体育活动的指导服务,广开残疾人体育事业经费筹集渠道,培养适应残疾人需要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关注下岗失业人群、城镇贫困人口和城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身体健康,从政府、社会及个人三个层面构建相应的体育活动参与保障机制。加强特殊人群体育的科学研究,研制与推广适合特殊人群的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
(十六)加强全民健身调查监测和科技服务。加强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宣讲科学健身知识,传授科学健身方法,不断加强对群众体育发展状况、国民体质状况的研究监测和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好第四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设科学健身的知识普及、咨询、科研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群众体育科学健身服务平台,积极创建科学健身示范区,进一步促进科学健身成果的转化。
四、进一步增强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为国争光
(十七)“十二五”时期竞技体育的发展目标是:继续实施奥运战略,夏季项目保持在亚洲领先,在奥运会上金牌数和奖牌数排名前列,巩固和扩大优势项目,强化潜优势项目,提高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整体水平,落后项目力争有所突破,冬季项目水平稳中有升。加大后备人才培养的力度,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以推动训练和管理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后备人才培养规律、运动项目制胜规律、体育竞赛的备战参赛规律、运动队管理和训练规律的认识,建立符合世界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和趋势、适应中国国情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十八)不断优化项目结构,促进竞技体育均衡发展。突出重点,保持巩固优势项目。重视开发潜优势项目,使之成为新的金牌增长点。通过改革训练管理体制、强化竞争机制、加强训练创新等手段,提升落后项目水平。加大对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集体球类项目和冬季项目的政策研究与投入,力争运动水平有所提高。支持和鼓励各地方、各行业重点发展符合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运动项目,优化布局,提高效益,形成地方优势和行业特色。
(十九)改革和完善运动竞赛体系。对全运会的赛制、设项等进行合理调整,完善政策,充分发挥全运会在推进赛制改革、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大政策引导,促进体育竞赛社会化,调动地方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建立符合青少年成材规律的分层次、分等级的青少年竞赛体系和制度。逐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竞赛管理体系。
(二十)坚持和完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举国体制,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以为国争光、服务大众为目标,协调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体育系统与非体育系统等关系,在资源配置、项目布局、利益分配等各个方面统筹兼顾,集中优势,不断创新,赋予举国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内涵、新内容、新机制,更好地凝聚国家目标、社会需求、大众意志和体育资源,促进竞技体育实现新跨越,带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一)做好奥运会的备战和参赛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纲要(2011-2020)》,加强对备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成好2012年伦敦奥运会和2014年索契冬奥会的备战参赛任务。加强对备战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组织,使备战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计划周密、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奖惩严明、运转有效的奥运备战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确保奥运会备战工作有序进行,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二十二)完成好“十二五”时期举办和参加其他重大赛事的任务。认真筹备、精心组织2011年第7届全国城运会、2012年第12届全国冬运会、2013年第12届全运会和2012年海阳第3届亚沙会、2013年天津第6届东亚运动会、2013年南京第2届亚青会、2014年南京第2届青奥会等综合性运动会;承办好2011年上海世界游泳锦标赛、2015年北京世界田径锦标赛等重要国际单项赛事,为国内外运动员搭建良好的竞技平台。充分发挥体育赛事的多元社会功能,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十三)加强国家队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家队竞争和激励机制,形成竞争有序、科学合理的国家队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复合型国家队管理训练团队。发挥主(总)教练训练管理的主导作用,创造有利于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环境和条件。不断完善训、科、医紧密结合的国家队科学训练运行机制。加强国家队训练基地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加强训练监控,创新身体功能训练的理念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国家队训练评估办法,提高国家队训练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引导和鼓励有能力的地方和单位承担国家队训练任务。
(二十四)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夯实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基础。制定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布局,完善业余训练评估奖励政策。开展新奥运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修订奥运项目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相关政策,加强对青少年体育竞赛和注册工作的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建成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技术水平、全面发展的后备人才为主要任务,以政府主导下的体教结合为资源整合机制,以基础教育阶段为重点,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公办体育运动学校为骨干,以少年儿童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基础,规模、布局、结构合理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和巩固业余训练基础。
(二十五)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完善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教练员培养工作,完善教练员注册管理,全面提升教练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办好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加强国家队教练员队伍建设,推行精英教练“双百”培养计划。改革和完善裁判员管理体制,发挥单项运动协会作用,加大裁判员培养力度,加强裁判员管理监督,提高裁判员专业水平,建立一支思想品德好,业务水平高,人员相对稳定的高素质裁判员队伍,培养一批能够在各类国际大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优秀国际裁判员。
(二十六)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切入点,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工作普遍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运动员的基础文化教育水平和质量,加强运动员在役期间的文化教育工作,根据运动员训练比赛任务重、流动性大等特点,创新教育模式,发挥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拓宽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争取高等院校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向体育运动学校倾斜。继续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
(二十七)完善运动员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各项激励和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确保运动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完善运动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引导和支持运动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完善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政策性支持。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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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的“十二五”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经济社会以及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体育产业乘势而上,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2008年全国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达到317万人,实现增加值1555亿元,较2007年增长16%,明显快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体育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育市场主体日趋成熟,呈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体育产业由各方面自行发展,向国家主导、各部门和全社会联合推动发展转变。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取得积极进展,部分省市通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政策,有效推动了地方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产业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第一次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摸清了体育产业基本情况。创办体育旅游博览会,以展会为平台,进一步带动了体育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先后建立了深圳、成都温江、福建晋江、北京龙潭湖、浙江富阳和山东乐陵等6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有效地调动了地方发展体育产业的积极性,也进一步发挥了体育产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以北京奥运会为代表的重大体育赛事极大地带动了文化、娱乐、旅游、建筑、通信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了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为重点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保证了体育市场的规范发展。体育彩票销量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共实现销售额2428亿元,提取公益金728亿元。
虽然我国体育产业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体育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比较低,尚未充分发挥出新兴产业的潜力和优势;体育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较低,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市场机制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体育市场尚不成熟,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消费观念有待引导,市场监管有待加强;体育产业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体育产业政策体系亟待完善,高素质的体育产业人才匮乏。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体育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生活方式,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体育产业已进入快速成长阶段,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律,抓住历史机遇、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