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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体育馆打架(体育场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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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篮高手》中,篮球馆打架事件里谁被打了耳光?

TOP5宫城良田。宫城一人单挑湘北不良集团一战时,敢用擒贼先擒王的战术拉了个垫背,就证明自身对抗击打能力相当自信。想象一下,被一群人围殴时,别说还手,基本是瞬间就会被放倒。就算先发制人,给你废掉对方的时间也相当有限,所以宫城至少赤裸裸的站着抗了30秒以上才能送三井先走一步。小编奉劝,如没练过金钟罩,被群殴时还是先保护好自己的要害吧。

TOP4野间。这货绝对有骨气,面对铁男一群流氓面不改色心不跳,还数数对方人数,意思是你们这么多人打我一个还要点脸不?铁男等人为了要这点脸,只好把野间拉到没人的地方圈踢(事实证明流氓根本不会顾及颜面,讲单挑那是江湖人,流氓就是围殴)。要说野间这哥们是真练过,被打了个半死后,到体育馆居然还有战斗力。

TOP3流川枫。流川跟樱木的第一次比武中,洋平就感叹头一次见过中了樱木用全力打出的拳还能站着的人。后面几次跟樱木的切磋中也从没落过下锋,当然切磋武艺,也是点到为止。体育馆一战,流川的头被阿龙花了,流了那么多血,前面晕晕醒醒,后面居然站着听完了眼镜兄讲的漫长故事。

TOP2三井。说到三井小编真是压不住火吐槽下。就三井你这战斗力,你有什么资格当流氓啊?还是湘北的名义扛把子!后来小编懂了,三井抗揍啊!体育馆一战,流川枫揍了下三井,樱木花道也揍了下三井,洋平是揍了一顿,最后赤木还补刀了三个大嘴巴子。铁男都倒下了,三井愣是没被打趴下,人家也是站着听完故事的。

TOP1樱木花道。单说抗击打能力有些太单一了。抗揍,抗摔,抗撞,抗爆头等等,几乎在天才身上是无所不能。就樱木的铁头功来说,撞过篮板,撞过地板,被铁男扔起来撞过铁门,被赤木碗大的拳头没事就来一拳。这要是没练过武林绝学,谁信啊?

2001男篮亚锦赛中国对黎巴嫩打架视频

哈哈,我也想看,不过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找到的全已经被封了,给你这个吧

中国篮球队打架事件

那是在2001年的亚洲男子篮球锦标赛中,中国队对黎巴嫩队,面对西亚人硬朗的防守,

中国队队员们肝火有些旺盛,比赛结束前,比分定格为87比76,这时候黎巴嫩的4号组织

后卫瓦利德和中国队的张成的胳膊缠在一起,瓦利德一抬手,张成被推开,张成冲上去

就是一腿,场面顿时混乱了起来。黎巴嫩队员本来已经准备退场,这时纷纷跑上去,中

国队员们也不甘示弱,拳脚大战由此爆发。

尽管场面混乱,但刘玉栋成了新闻出现频率最高的人,因为他在电视镜头和照片中

最显眼。刘玉栋一拳打倒了黎巴嫩队的11号沃格尔·约瑟夫,后来我记得约瑟夫走出场

外的时候满脸是血,在后面的几场比赛中也是蒙着纱布上场的。

那场战役还成就了一个中国男篮球员千古流传的绰号,至今提起,人心惶惶阿~~

那就是小李飞刀,小李,李楠的李,飞刀,剪刀的刀

可见当时一战的惨烈程度直****赤壁大战我军杀对手于无备,一鼓作气直杀得对手多年

来翻不过身。后来每每看见黎巴嫩输给其他亚洲国家不禁感叹阿~~一群大好青年就被那

么一顿中国功夫打得原气丧尽阿~~~

啊,那场中国vs黎巴嫩小弟有幸在现场观看了,正在为全场比赛淡出鸟来而沮丧,没

料到结束的刹那发生了这么个火星地球一样的决战。虽说已经过去4年了,可是一切还历

历历 历 在目。表现抢眼的主要是bateer、巩晓彬。无愧于江湖大佬的名声。正如楼上

所说,巴 特尔猛踢倒在地上的对方球员,当然巩晓彬出手也很猛,张成是先挑头的,可

是在决战 中却表现平平。刘玉栋怎么样没有注意,不过对方的高大中锋最惨最后满脸是

血(这个中锋在比赛中就和中国队员有摩擦)。wzz和ym是好孩子而且也过于瘦弱,挤在

后面借

身高朝人堆里张望。也是大佬们注意保护后生,有宽厚的肉板挡住了2小孩的路。一向文

走走的上海观众也被场面所挑动,矿泉水瓶如雨水一样砸向黎巴能替补席,还有人要跳

入场中可是被公安拦住。

老刘当年那仗干的真是威风八面,单挑2米10多的沃格,几下就把对方撂倒在地,李

楠有伤没打比赛,不过抄起剪纱布的剪刀,杀进去连伤数人,巴特把黎巴嫩一开始挑事

的那

个后卫弄到广告牌附近,一顿猛踹。

人民网北京8月4日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对7月23日第21届亚洲男篮锦标赛第二阶

段小组赛,中国队和黎巴嫩队发生的较为严重的打架事件,中国篮球中心昨天开出了一

张总额15万元的超级罚单,其数额之高创下了篮坛新纪录。 篮球中心决定对球员张成、

巴特尔、李楠和刘玉栋4名情节严重者以及领队纪志新、主 教练王非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并处以每人罚款2万元;助理教练张德贵、队员范斌、章文 琪被处以警告处分,同时

每人罚款1万元。这张罚单数额之高刷新了CBA联赛中对单涛1万 元的天价纪录。

罚2万的:

张成,因为是肇事者,所以罚款肯定最多的之一,好象还有停赛2场? 他的打架过程就记得:

先发制人的那一脚直奔对手要害..... 不过开打之后似乎就现不出他来了...... 倒是这

时候队里几个真正战斗力强的就看出来了.每次看他要打架,我都心惊肉跳的,不是怕他打

不赢.... . 而怕他下手太狠,再把人打S.

作者: 125.32.17.* 2007-3-23 16:21 回复此发言

2 中国男子篮球的光荣历史

小李飞刀,不愧为新生代的杰出代表,说起打架回回都是冲锋在前,从来没有辱没解放军

的 名声. 不过杀鸡焉用牛刀? 我印象中看过美国棒球打架,不是轮着球棍就上,而是恰恰

相 反,打架之前先把手里的棒球棍扔了..... 我觉得这才是条真汉子. 如果小李飞刀也

能不 抄家伙,徒手格斗,应该能更上一个档次.

战神,绝对是不愧战神的称号,198的身高,能够把对手210的中锋打到头破血流......

是这种精神就应该荣膺MVP+敢斗奖~~ 所以有人说他外战外行,我就特别不以为然. 不过

估计是当时情急之下,来不及选择对手了..... 否则解放军的一贯方针是:不打没把握的

仗,不打没准备的仗~~

罚1万的:

范斌,180那个头,也罚一万? 不知道使用了什么阴损的招数? 有没有目击者? 八一当时5

大国手,3个被罚. 绝对张显冠军风采~~

章文琪. 这次我倒不吃惊. 因为以前吃惊过一次了:枉费第一次带国家队的时候和热身赛

对手也打过架,对手好象是美国人. 当时只看到新闻,打架的镜头一带而过,发现中国队两

名速度快的SF冲在最前面追打对手,这两位英雄就是:章文琪和小李飞刀. 当时就感觉.这

章文琪可以嘛,不象个上海人呢~~

当时实际是这样的,那个黎巴嫩的210CM的中锋捏软柿子。冲着坐在替补席上的YM,WZZ

就冲了过来。俩孩子哪见过这场面哪!登时呆在那里就不知该怎么办了。幸好这时一旁

的刘师长出拳相助,论起一把椅子就盖了过去。那个210CM的中锋就是这样血流满面的!

当时大彬绝对不愧带头大哥的江湖地位,直接KO黎巴嫩的4号还是5号,忘记号码了,反正一

样....

那个招式叫专业呀,我当时就怀疑他以前练过散打,一个锁喉掌,可怜黎巴嫩的队员刚刚疼

的弯下腰,就被一个专业的泰拳膝盖给KO了.....

老刘是另外一个恨的,他拿起椅子的一刹那,我想起了食神里的台词:好折椅..可以藏于民

居之中,随手可得,还可以座着它来掩盖杀气,就算被警察抓到也无可奈何,不愧为七种兵

器之首.... 可怜黎巴嫩大汉身高九尺,自以为杀气腾腾,无人敢近,却不料斜刺里杀出

一个冤家,手起椅落,顿时天昏地暗,鲜血狂流,立刻战斗力-100,信心-200,沦为鱼肉,任人

刀疽....

大巴就不说了,就算不打,吓也能吓S那个身高190-的后卫..

李楠当时的身姿绝对不愧"刀客"二字,完全刀人和一,只见刀光闪闪,当者立毙,和老刘可

以并称军营双煞... :cool:

至于老范的手段我也没看见,估计是对敌人的下三路下了黑手吧...

记得那万分紧急的时刻,刘师长大吼一声:是党员的就冲在前面! :mad: 以解放军三人

组(师长、飞刀、范彬)为核心的党员群就杀了过去~~这不但证明了我们的解放军有强

大的战斗力,还证明了共产党员总会在咱们最需要他们的时刻出现!

视频没啊 哥们 看下吧

新华社上海7月23日电(记者 王镜宇、单磊)在今晚进行的第二十一届亚洲男篮锦标赛第二阶段小组赛中国队同黎巴嫩队的比赛结束之后,发生了严重的球员打架事件。黎巴嫩队的3名球员受伤流血。

中国男篮今晚经过苦战以87:76战胜了黎巴嫩队,双方对抗十分激烈,火药味比较浓。在比赛结束之后,中国队的7号张成和黎巴嫩队的4号瓦里德·埃尔度米亚蒂在中线附近靠近场边的位置发生冲突,双方扭打在一起,但不久之后他们被双方的队员和教练扯开。

这时,中国队的刘玉栋和黎巴嫩队的中锋约瑟夫·瓦格尔又在中圈附近发生冲突,瓦格尔随即倒地。紧接着,两队的其他球员也动起手来,球场陷入混乱。

场上球员的打架使主场观众的情绪有些激动,一名不理智的球迷用场边广告牌后的铁架向黎巴嫩队的15号法迪·埃尔·哈提博砸去,部分球迷开始将手中的矿泉水瓶、苹果等物向场内扔去,体育馆的场面开始陷入混乱。由于场内维持秩序的警察数量不多,场面又比较难控制,这种混乱的局面持续了大约10分多钟。

之后,黎巴嫩队的队员逐渐在体育馆内警察的保护下和体育馆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回到更衣室,但是队员中有3人在打架过程中脸部或其它部位受伤流血。

回到更衣室之后,黎巴嫩队的美国籍主教练卡尔·约翰·纽曼情绪十分激动,他对黎巴嫩队的领队喊到:“我们要退出比赛,我们要离开现在这个宾馆(指该队下榻的千鹤宾馆),我们需要警察对我们的全程保护。”

他还说,如果没有警察的保护措施,黎巴嫩队就不参加明天对中国台北队的比赛了。

黎巴嫩队的领队让·玛莫告诉本社记者,黎巴嫩队现在不会退出亚锦赛。但是,如果得不到警察的保护,他们将退出比赛。

不久之后,亚洲篮球联合会主席程万琪向有关人员保证将在今晚对此事件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打架事件的责任在球员,亚洲篮联将处罚球员;如果责任在球队,将处罚球队。

外边人都说新丰人太可怕了 动不动就打架太恐怖了

此时,我们的救援工作被阻挠了,由于断梁太大太沉,且上面有太多的废墟,我们根本无法将其搬开,而施救的吊车还没有赶到,救援的也没有赶到。时间正一秒一秒地过去,我和战友们只能一边用手拼命刨砖块,一边与他说话。他的眼睛却开始慢慢地闭了下去,我和战友们大声呼唤他,告诉他要坚强。听到声音,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睛,还是那样坚定、清澈,且微笑着望着我们:“谢…谢…叔…”话没有说完,眼睛却永远地闭上了。

我们一下子全都跪倒在废

男篮世预赛爆群殴 网友:为什么篮球运动员更爱打群架

男篮世预赛爆群殴 网友:为什么篮球运动员更爱打群架

2019年男篮世界杯亚太区预选赛第三窗口期比赛进入小组赛最后一个比赛日的争夺,菲律宾在主场的菲律宾体育馆迎来澳大利亚的挑战。双方球员在第三节爆发大规模群殴,包括布拉切在内的一干球员亮肘加飞踢,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裁判将涉事的13名球员罚出场外,菲律宾队在只剩下3人的情况下继续比赛,其中2人主动申请犯满离场,比赛自动结束。

本场比赛在菲律宾布拉干省的菲律宾体育馆举行,该场馆可容纳的人数高达55000人,是世界最大的篮球馆。而且篮球在菲律宾是国球,加之对阵的是强敌澳大利亚,所以整个马尼拉体育馆几乎爆满。当比赛进行到第三节还剩4分钟时,澳大利亚队以79-48大比分领先。大比分落后让菲律宾球员有些心态失衡,波古伊持球进攻时立肘,随后无球状态下一肘推倒澳大利亚球员古尔丁,这个动作成为了冲突的导火索,随后齐克特为队友出头回给波古伊一肘,两队情绪被彻底点燃。

随后双方爆发大规模冲突,布拉切抱摔澳大利亚球员,索恩-梅克也用上了飞踢,踹在对手身上。杰森-卡斯特罗和罗密欧不断送上飞拳,场边菲律宾替补席更是将齐克特按在地上爆打。随后,双方替补冲入场内,造成了更大规模的群殴,比赛因此中断。

冲突发生时,场边的观众也没有闲着,他们为菲律宾球员加油助威,简直把这场篮球赛当成了拳击比赛,甚至还有人在看台上摔起了凳子。

而如此大规模的冲突让裁判一时间也慌了神,离场开始商议如何判罚。现场观众不断起哄,菲律宾球员竟然还集体玩起了自拍,似乎习以为常,澳大利亚球员则相对比较冷静,静观其变。最终裁判将罗密欧、克鲁兹、卡斯特罗、阿布埃瓦、布拉切、波古伊、罗萨里奥、阿奎拉尔、怀特在内9名菲律宾球员,以及索比、古尔丁、梅克、齐克特在内4名澳大利亚球员罚出场外。

因此,菲律宾仅剩3人留在场上,赛场出现了3打5的奇葩一幕。为了让比赛尽早结束,菲律宾球员开始主动申请犯规,其中2人犯满离场,根据规则,当比赛一方只剩下不到2人时,比赛自动结束。最终澳大利亚队以89-53击败了菲律宾队。

群殴火爆程度历史罕见

这次菲律宾与澳大利亚的群殴事件场面之火爆,涉事人员之多可谓历史罕见,21世纪以来能够与之“媲美”的恐怕只有NBA的奥本山宫殿事件了。

2004年11月19日,NBA常规赛,步行者对阵活塞。罗恩-阿泰斯特因为裁判的判罚发脾气,于是躺在技术台上,一名球迷向他泼洒啤酒,导致其情绪失控。阿泰遂冲上观众席暴打球迷,斯蒂芬-杰克逊跟上,也暴打球迷,球员见状加入战团。因为暴打球迷,阿泰斯特被禁赛73场,停发所有薪水,损失高达499.5万美元。杰克逊被禁赛30场,杰梅因-奥尼尔被禁赛15场。活塞这边也有球员被禁赛。而挑起和参与事端的球迷也受到了相应处罚。因为奥本山宫殿事件臭名昭著,这个名称发展为NBA群殴的代名词之一。

中国男篮近十余年来也发生过群殴事件,其中一次是2005年的斯坦科维奇杯,中国男篮对阵波多黎各队。当时因为对对手小动作不满,易建联推搡对方球员,两队球员随即爆发冲突,最终波多黎各球员被直接打回了更衣室。

另外一起较大规模的群殴事件是2010年10月12日,冲突双方是中国男篮和巴西男篮。这是双方的第三场热身赛,两队在刚开场不久就陷入了激烈的摩擦,巴西球员的小动作令主教练邓华德及其队员们情绪失控,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群殴,比赛被迫中断。巴西队退赛后,比赛改为男篮队内对抗赛。

不过“奥本山宫殿事件”只是一个国家的联赛,中国男篮的两次群殴则是热身赛,其比赛的重要程度和等级与国际篮联最高级别的世预赛无法相提并论。

影响恶劣必遭严厉处罚

从去年开始,国际篮联针对世界杯(原世锦赛)和奥运会的参赛资格进行了改革,所有球队都必须经过窗口期举行的世预赛才能获得世界杯的入场券,而世界杯的成绩将决定奥运会的参赛资格,可谓是环环相扣。

这一举措被普遍看做是FIBA扩大自身影响力,与NBA和欧冠联赛争夺市场之举,不曾想,这小组赛临近尾声竟然闹了这么一出影响恶劣的群殴事件,实在是一巴掌打了FIBA的脸。因此,菲澳两队接下来被处罚是必不可少的,一旦大面积的球员被禁赛,势必将影响到两队在世预赛的排名,尤其是菲律宾队,最后还能不能打进明年的中国世界杯,前景堪忧。

群殴事件发生后,FIBA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对于2019年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亚太区预选赛,菲律宾队与澳大利亚队比赛第三节的突发事件,国际篮联将会针对两支球队展开纪律处分程序。结果将会于近期公布。

不管FIBA最后会做出什么样的处罚,相信都是所有热爱篮球的球迷所不愿意看到的,也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二个女人因口角发生抓扯未造成伤害,但因人劝散后一方不服怎松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八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 查

第二节 决 定

第三节 执 行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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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难望笑
     发布于 2022-07-13 00:20:08  回复该评论
  • 执法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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