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2、湖北体育职业学院专升本可以去哪儿
- 3、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男女比例
- 4、体育专科学校有哪些
- 5、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的基本信息
- 6、有哪些专科学校有体育教育专业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56,省编代码:9748
第五条 学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3022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部门:湖北省体育局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在省招生办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
第十六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体育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体育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的40%、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推荐。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推荐。
3、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
4、学院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学生参评人数的20%。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全部贷款。
6、勤工助学:可申请院内勤工助学活动,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7、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或减免学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7-87780732
传 真:027-87780732
学院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5日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专升本可以去哪儿
湖北体育学院。湖北体育学院官方网站明确表示,接受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的专升本人员,两所学校风格相同,都注重体育发展,只要文化课的专业课成绩达标就行。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男女比例
75比25。湖北体育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546亩。学院学制三年,共开设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健身,因为男生喜欢锻炼的比较多,因此比例为75比25。
体育专科学校有哪些
体育专科学校有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一、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于2008年6月创建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该院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而成的,该院又称北京市第222中学。
二、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是一所以教育学为主,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协调发展的、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立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成立于1958年8月,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学校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3年7月,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三、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9月在合并浙江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省体育运动学校和省体育局萧山体育运动训练基地的基础上挂牌筹建。
2006年1月,负责全省优秀运动队训练竞赛管理的省体育训练一大队、二大队和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实质性并入筹建中的学院,实行竞技体育院校化管理和竞技体育人才院校化培养。
四、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省会城市首家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
学院总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拥有训练场馆、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综合餐厅等,并设有科研、医务等配套机构和设施,是国家游泳队、国家击剑队、国家田径队、国家武术队训练基地。
五、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546亩。学院学制三年,共开设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健身服务与管理五个专业,涵盖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彩票、体育场馆管理等体育业务工作的主要职业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体育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的基本信息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10年由省政府批准,2011年5月教育部审批备案。学院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是一所集体育职业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研于一体的体育高职学院。学院占地总面积1546亩,建筑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科研训练设施3000多万元,生均占地面积25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均教学试验行政用房面积44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7.5万元。除图书馆之外,学院共设有实验实训中心、运动训练系、体育经济系 、社会体育系和运动人体与科学系共5个二级院系。
有哪些专科学校有体育教育专业
1、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于2006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建校,是一所由省体育局主管,接受省教育厅指导,以竞技体育类专业为特色,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一流竞技体育人才为根本任务的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2、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于2008年6月创建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该院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3、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省会城市首家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学院先后培养了刘诗雯、陈艾森、杨景辉、杨维、张洁雯、杨伊琳、张雁全、雷声等8名奥运冠军,谢杏芳、樊振东等23名世界冠军,夺取世界冠军126项/次,向上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1100多人。
4、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创建于1956年8月,前身是广东省体育运动学校,2003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隶属于广东省体育局。建校以来,涌现出了冼东妹、傅海峰、陈小敏、江嘉良、孙彩云、邢芬、董兆致等一大批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体育明星。2012年8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学院附属竞技体校更名为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并于2014年1月正式独立运作。
5、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546亩。学院学制三年,共开设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健身服务与管理五个专业,涵盖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彩票、体育场馆管理等体育业务工作的主要职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