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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0年浙江省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浙江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浙江省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浙江省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浙江省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2019年6月22日发布)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7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7个岗位1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原标题:浙江省体育局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原链接:
浙江省体育局的领导信息
姓 名:孙光明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范围:主持省体育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1958年10月生,汉族,浙江嵊州人,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干部处干事,空军某部政治处主任,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秘书二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等职。2013年3月起担任浙江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 名:
应祖明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党建、规划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处、直属机关党委。
个人简历:
1956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诸暨,大专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体委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2002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孔建军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群众体育方面工作,分管群众体育处(体总秘书处)。
个人简历:
1954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临沂,大学学历,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体委训竞一处副处长,浙江省体育局规划财务处处长,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2005年3月任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李期华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组织人事、法规产业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处、法规产业处。
个人简历:
1954年9月出生,籍贯江西泰和,汉族,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入党。1974年12月入伍,曾任解放军后勤学院学员、系党委委员,第1集团军装备部战技处处长、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部党委副书记、部长、部党委书记、集团军党委委员、常委,2007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吕林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竞技体育、体育竞赛等方面工作,分管训练竞赛处。
个人简历:
1969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温岭,大学学历,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省乒乓球队运动员、国家乒乓球队运动员,国家乒乓球队教练员、公派日本广岛中国电力公司任教练员,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三系主任,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2011年7月至今任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俞慧敏
性 别:女
职 务: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
分管范围:纪检监察。
个人简历:
1967年1月生,汉族,籍贯浙江宁波,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团省委机关党委副书记,青工部副部长,团省委常委、青工部部长,省体育局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省国资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2013年1月起任省体育局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体育局纪检组组长、省监察厅驻省体育局监察专员。
姓 名:翟晓翔
性 别:男
职 务:副厅长级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管青少年体育处。
个人简历:
1956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淄博,大专学历,1973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体委训竞三处副处长,浙江省体委训练处处长,浙江省体训二大队长,浙江省体育局人事处处长,省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7月起保留副厅长级。
姓 名:童志金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分管范围:协助李期华同志分管组织人事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
1964年3月出生,籍贯浙江淳安,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助理(副)调研员、调研员,2008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省体育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姓 名:黄圣方
性 别:男
职 务:副巡视员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科研教育、培训、调查研究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教外事处(科研教育部分)。
个人简历:
1953年8月出生,籍贯浙江杭州,硕士研究生,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省体科所副所长、所长、省体育局市场管理处处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省黄龙中心主任,2010年7月至今担任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浙江省体育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浙江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内容
省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省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公开。省政府办公厅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省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省政府领导及分工
2.省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省政府规章
4.省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办公厅依法需公开的文件
5.省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省政府重点工作
7.省政府工作报告
8.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9.省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0.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信息
11.省政府应急管理
12.省政府人事任免
13.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同时,在浙江省档案馆、浙江图书馆专门设立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省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不包括需要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进行其他处理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2008年5月1日起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受理机构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当面提出书面申请。
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设在浙江省档案馆,地址:杭州市曙光路45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省政府办公厅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三)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书面《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或自行复制或从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打印。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必须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时需通过网站的实名身份验证。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编号和密码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如实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特别是对所需政府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申请政府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如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属于申请人本人或涉及部分公众利益(含申请人本人),需申请人提供相关性证明而未提供的;申请内容、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确等情况,应当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后再办理。
(2)属于公开范围的,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未主动公开,但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的,按规定答复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属于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且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7)属于部分公开且可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公开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时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8)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反复申请公开同一内容政府信息,本机关已经作出答复的,可以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必须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反之不予公开。
3.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批准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和同级监察机关(省监察厅)投诉和举报。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47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