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体育仲裁与法律的关系
- 2、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仲裁俄罗斯,这个机构是干嘛的?
- 3、体育仲裁法庭是在那一个国际奥委会主席的提议下成立的
- 4、奥运法律知识伴我行活动问答
- 5、体育法出台26年首次大修,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
体育仲裁与法律的关系
体育仲裁和现有仲裁法律制度的共性
体育仲裁制度作为一种解决体育行业纠纷的法律制度,在这个制度的框架内,有关争端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将纠纷提交具有独立地位的体育仲裁机构解决,体育仲裁机构组成仲裁庭,依照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后,做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终局裁决。[2]体育仲裁制度跟现有的仲裁法律制度具有许多共性:
其一,民间性。民间性是仲裁制度的基本特征,它是仲裁制度其它特征的基础,它使得仲裁制度的保密性、中立性、便捷性有了保障。体育仲裁制度同样具有民间性的特征,就仲裁机构而言,应当是民间性质,不具有官方性质,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或者部门。
其二,保密性。在商事仲裁中,仲裁当事人往往不希望仲裁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流入公共领域,以避免竞争对手的超越或者某些信息被消费者知道而影响其企业形象或者造成其它不利后果。同样,体育仲裁同样具有保密性特征,体育仲裁当事人、仲裁员不得泄露仲裁中的实体和程序事项,媒体不得向公众传播仲裁过程。
其三,独立性。仲裁的独立性是仲裁的一个重要优点,仲裁机构既不隶属于行政部门亦不隶属于司法部门,而是独立的纠纷解决机构,这是对仲裁过程的中立性和仲裁结果的公正性的保障。体育仲裁机构也应当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不具有官方性质,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或者部门,独立形式职权。
其四,快捷性。和诉讼相比较,仲裁的快捷性的特点显得尤为突出,尤其是涉及到专业性事项时,参与仲裁的人员通常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担任,而且仲裁的程序相对精简,这对于提高仲裁的效率、缩短仲裁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其五,自愿性。由于通过仲裁解决体育纠纷的方式具有快捷、高效、专业等特点,诉讼和仲裁作为两种各具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各有所长,在不同的情况下适合适用不同的方式,不应当剥夺当事人的选择权,是否适用体育仲裁应当根据当时人的意思表示。
三、体育仲裁的独特性
当双方当事人自愿将纠纷提交具有独立地位的体育仲裁机构解决时,仲裁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是否完全适用《仲裁法》?答案是否定的,正如劳动仲裁、人事仲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体育仲裁具有的独特性决定了其应当有自身的仲裁规则。
其一,和一般仲裁相比较,体育仲裁的自愿性是有限的。在一般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决定是否进行仲裁、对哪些事项进行仲裁哪些事项拒绝仲裁、在何地由哪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但是在体育仲裁中,由于仲裁条款往往是在当事人参赛时直接规定在参赛章程之中,这使得当事人没有选择仲裁地和仲裁机构的权利,而对于是否进行仲裁,当事人也只能选择要么接受仲裁获得参赛资格要么拒绝参加比赛。
其二,和一般仲裁相比较,体育仲裁对时间的要求具有特殊性。正如上文所述,和诉讼相比较,仲裁的快捷性是当事人选择仲裁的重要原因,尤其是涉及到专业性事项时,由于参与仲裁的人员通常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担任,而且仲裁的程序相对精简,这对于提高仲裁的效率、缩短仲裁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和一般的仲裁相比较,体育仲裁的效力具有特殊性。在体育仲裁中,由于大量的体育仲裁裁决并非就赔偿金额的多少而做出,而是裁决运动员是否可以继续参加比赛,这样的裁决履行后,即便法院之后进行审查发现裁决不具有合法性,由于已经错过了比赛的时间,裁决不再具有被撤销的可能性。
其四,和一般的仲裁相比较,体育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具有特殊性。我国在《仲裁法》中亦从工作经验、文凭职称等方面对仲裁人员设立了条件。但是体育仲裁作为一种技术性极强的仲裁类型,除了《仲裁法》规定的仲裁人员的一般要求,还具有一些特殊性,最突出的就是体育仲裁员必须具有体育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在对涉及到的一些技术问题进行识别和处理。
通过分析体育仲裁和我国仲裁法律体系的共性和差异性,笔者认为应当建立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立足体育仲裁和我国仲裁法律体系的关系,建议如下:其一,建立独立、专业的体育仲裁机构;其二,扩大仲裁的受案范围;其三,仲裁庭应当由具有专业体育知识的人员组成;其四,程序应当精简、严格控制仲裁时间。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仲裁俄罗斯,这个机构是干嘛的?
CAS从诞生之初就有运动员不断挑战它的独立、中立和公正性,挑战它是不是仲裁机构、对案件有没有管辖权,CAS也是不断经历裁决被撤销。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仲裁俄罗斯,很多人也对有体育界“最高法院”之称的CAS充满了好奇:CAS为何会有如此大的权力?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机构?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商业体育的发展,各种有关体育的争端,特别是国际性的争端也不断产生。因为预见到体育界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纠纷,1981年,时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萨马兰奇提出设立一个独立机构,来解决各种体育有关的争议。随后,国际奥委会正式批准设立CAS。
1983年,CAS在瑞士洛桑开始运作,1984年6月正式成立,凯巴·姆巴耶成为第一任法官。最早的CAS由60名成员组成,分别来自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联合会、各国奥委会代表,以及由奥委会主席直接任命,各15个席位。
由于其是国际奥委会的下属机构,CAS的独立性随后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受到质疑。1992年,德国马术运动员甘德尔因为涉嫌向赛马喂食兴奋剂,而被国际马术联合会处以禁赛与罚款。不服判决的甘德尔上诉至CAS,结果败诉。败诉之后甘德尔依旧不服,他向CAS所在地瑞士继续上诉,对仲裁法庭的有效性与中立性提出了质疑。
1993年,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对甘德尔案做出了判决,认可CAS仲裁的有效性,但也注意到了CAS与国际奥委会之间的联系。在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看来,CAS在财政上依赖国际奥委会,且国际奥委会有权修改CAS章程,这意味着当国际奥委会成为仲裁的当事方时,CAS的独立性会受到影响与挑战。
因此从1994年开始,CAS彻底从国际奥委会中独立出来,由20位熟悉仲裁与体育法的高级法学家组成的“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ICAS)”进行管理。在人员组成上减少了由国际奥委会指定的人数,增加了诸如运动员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指定的人数,使该法庭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CAS开始接受社会赞助,使其有可能在国际体育界树立自己的权威。
根据现行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典》第13条的规定,CAS由150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员的选任办法是,先由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奥委会各推荐30名候选人,再以各方协商的方式推选出30名能代表运动员利益的候选人,然后再推选出30名独立于一切体育组织之外的候选人,最后由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进行任命。像以往的任何国际仲裁制度一样,经正式任命的仲裁员要被列入对外公开的仲裁员名册,以备当事人选用。仲裁员的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仲裁员一般是由资深法律人士兼职担任,一般都是由体育专业机构推荐的具有法律和体育方面的专业知识的人。通常仲裁员在本国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法官、教授或律师等等。另外,在具体案件中指定仲裁员时适用回避原则,即如果某个案件涉及某国时,该国国籍的仲裁员一般都是需要回避的。
作为一个专业仲裁机构,CAS的管辖权并不是强制的,一般来说,只有在双方都决定将案件提交到CAS的情况下,CAS才有管辖权。国际泳联制定的《国际泳联兴奋剂检查规则》规定,反兴奋剂规则应适用于国际泳联和每一国际泳联成员联合会及其成员、运动员,每名成员和运动员均被视为同意受到反兴奋剂规则的约束。中国属于国际泳联的会员国,因此孙杨受到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的制约,因兴奋剂检测引起的争议也就应当提交CAS仲裁。
体育仲裁法庭是在那一个国际奥委会主席的提议下成立的
胡安•安东尼奥•萨马兰奇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CAS)在国际奥委会第七任主席胡安•安东尼奥•萨马兰奇(Juan Antonio Samaranch, 1920.7.17)的提议下,于1984年6月正式成立。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国际体育领域内,主要有以下职能:
1)解决普通的争议案件;
2)解决根据体育组织的章程上诉至法庭的案件 ;
3)调解社会体育团体之间的纠纷;
4)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
5)调解体育范畴内的一般性纠纷。
奥运法律知识伴我行活动问答
1、我国法律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有哪些? 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所称的奥林匹克标志,是指: (1)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2)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4)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5)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 (6)《奥林匹克宪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2、针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公告》 另外,我国的《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体育法》等也都有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 3、《奥林匹克宪章》包括哪些内容? 《奥林匹克宪章》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订的有关基本原则、规则和附则的法典,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宗旨、原则、成员资格、机构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奥林匹克各种活动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宪章具体包括了基本原则、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运动会、说明与备注几方面的内容。 4、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发生的争议该如何解决? 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时发生的或与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任何争议,须按照《体育有关的仲裁法典》,提起体育仲裁法庭独家仲裁。 5、哪些违反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秩序的行为是被《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禁止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明文规定,在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中有如下行为的:(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6、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由谁做出?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7、哪些治安管理处罚作出前需要听证?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8、在哪些情形下,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会从重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9、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语公众通行的场所。 1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什么人、什么情况下不允许驾驶机动车?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1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有什么要求? 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1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4、什么是兴奋剂?什么是使用兴奋剂? 兴奋剂,是指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确定的禁用药物和方法。 使用兴奋剂,是指运动员应用任何形式的药物、或者以非正常量、或者通过不正常途径摄入生理物质,企图以人为的和不正当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竟赛能力。 15、禁用兴奋剂的范围有哪些? (1)禁止运动员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使用兴奋剂。 (2)禁止强迫、指使、诱导、欺骗、指导和默许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为。 (3)禁止专为运动员而研制、配制、试用、销售、购买、有偿或无偿提供兴奋剂的行为;以及为上述目的筹集或提供经费。 16、随便侵占、破坏奥运体育设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占、破坏奥运体育设施的,除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行为人限期改正外,该行为人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当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还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在奥运会中使用禁用药物和方法,或在竞技体育中弄虚作假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在奥运会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或在奥运会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8、我国宪法对少数民族享有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19、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那些情形不被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20、《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违法行为时如何规定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1、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共分几级?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2、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由谁统一领导处置?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由人民政府履行统一领导职责,可以采取法定的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23、国旗法对升挂国旗作出了哪些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三)外交部;(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24、“迎奥运,学法律‘八要八不要’”内容 要提高奥运法律意识, 不要违法违规影响全貌; 要保护奥运知识产权, 不要买卖盗版制造假冒; 要遵守奥标保护条例, 不要滥用奥运旗徽歌标; 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 不要违章抢行拒绝疏导; 要美化市容保护环境, 不要随地吐痰摆摊占道; 要珍惜岛城文物古迹, 不要污损刻划乱贴广告; 要维护赛场安全秩序, 不要寻衅滋事无理取闹; 要争做文明守法观众, 不要乱扔杂物自带饮料。
体育法出台26年首次大修,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
2021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修订草案将现有的54条法律条文增加到109条,修订草案目前有11章,分别为总则、全民健身、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体育法首次大修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1.第一章,总则,从现有九条法律条文增加到十三条,规定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增加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具体措施;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区组织应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规定促进全民健身的保障手段,并对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给予特殊保障。
2.第二章名由“社会体育”修改为“全民健身”,从现有七条法律条文增加到九条,增加“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条款,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
3.第三章,学校体育,从现有七条法律条文增加到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新增“学校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学校体育督导”等条款;新增“鼓励学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等条款;同时,修改“体育考试”条款,将体育科目纳入国家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机制;还新增拓展优秀运动员就业渠道条款和幼儿体育条款,扩展“学校体育”规范的内容;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积极提升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4.第四章,竞技体育,从现有十一条法律条文增加到十二条,规范职业体育发展,促进职业体育竞技水平提高;依法保障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选择注册与交流等权利 ;调整运动员注册管理和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条款。
5.第五章,新增“反兴奋剂”章节法律条文七条,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制度和管理机制,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提高体育活动参与者和公众的反兴奋剂意识;鼓励开展反兴奋剂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反兴奋剂国际合作。
6.第六章,由原“第五章 体育社会团体 ”改为“体育组织”,从现有五条法律条文增加到八条,增加“单项体育协会”条款,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
7.第七章,保障条件,从现有七条法律条文增加到十三条,增加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条款。
8.第八章,新增“体育仲裁”章节法律条文十四条,草案明确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第九章,新增“监督管理”章节法律条文八条,进一步压实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职责,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赛事活动的监管,并规定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的熔断机制,明确“体育赛事活动因极端天气、疫情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终止。”
10.第十章,法律责任,从现有六条法律条文增加到十一条,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加强对体育活动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