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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学生的体育权利与义务
在人类历史的很早阶段,体育活动就被希腊人理解为是一种“自然权利”。众所周知,在两千多年以前,雅典城邦就定期举行著名的“奥林匹亚”赛会,届时城邦中的每个公民都会刻苦训练、积极参赛(包括参加定距离赛跑、投掷标枪等),并以夺取赛会锦标为荣。与此同时,体育锻炼、比赛以及在竞争中取胜就被视作一种神圣的自然权利,它们是人们平素(自然而然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得到全体公民的珍视。
毫无疑问,正是在这种最初的自然体育权利观念中,已经孕育了早期的正义观,即完美体育、公平竞赛的观念。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权利的一个固定的和永恒的力量。法律的箴言是这样,过诚实生活,不伤害任何人,给予每个人他自己应得的东西。”事实上,源自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然体育权利观念,非常深入地渗透在古代西方人的日常生活和文化之中,一直传承下来,成为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正确认识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行使和履行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是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体现。
拥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所以,国家给予法律保障;履行义务是体育参与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它既有利于正确形式自身的权利,也有利于保障他人的权利。因此,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
二.怎样履行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青少年的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钢要》和〈〈学习体制健康标准〉〉等体育法律.法律的文件。
三 作为学生,怎样才能在体育活动中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呢?
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学生正处于不断发育成熟的关键时期,学习任务很重,按照国家规定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抽出一定时间参与课外体育锻炼,既是珍惜增进自己身心健康应有的权利,也是对社会应有的权利,也是对社会应的义务。不仅如此,高中生还应向同伴的亲友宣传增见健康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带动周围的人共同投入到健身的活动中。
认真上好体育与健康课
体育与健康对与高中学生学会本学科的知识技能,形成运动爱好和专长,培养正确的人生观. 提高社会责任感以及规划健康人生的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世界范围看,现代公民教育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已被世界各国和地区广泛采纳,作为培养下一代、使之成为适应现代社会公共生活、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合格公民的主要形式。我们也需要在学校开展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
当然,公民教育不能仅仅依靠书本,更要通过公民生活来完成。可是,目前许多学校在管理上只强调自己的便利,不尊重学生的权利,甚至侵犯学生的权利。例如,某校领导在周一升旗仪式之后,非常激动地对全校师生说,学校花了很多钱,安装了监控设备,除了厕所,每个角落都安装了监视器,希望调皮的孩子别乱来,可能把你“照下来”。学生在学校没有被当成公民,走上社会后怎能成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呢?
促进社会进步的义务和享受社会进步成果的权利
人类自诞生以来,总的趋势是,人际关系由野蛮向文明进步,社会活动由混沌向有序进步,工作行为由粗笨向科学进步,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生活的快乐度逐步提高,人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甚至人的遗传基因越来越优化。所有这些进步,都是全人类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所有人的共同的贡献。所有的后人都在享受着前人的成果。因此,每一位活着的人们,不仅要通过劳动养活自己,都还应该做一些促进社会进步的事。这些事也可能不会马上给现在带来多少成果,但它为后面的子子孙孙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因此,当今社会建立了一些机制,鼓舞人们做这些工作(如理论研究、科学研究、科学发明、作家等),保证他们与其他人一样能有很好的生活,尽管他们可能不直接创造财富。
相对应的,每个人都有享受社会进步成果的权利。发明了手机通讯,每个人就都有权享受;发明了汽车,每个人都有权享受。现在之所以还做不到这一点,是因为供不应求,因为法律规定的分配机制,只能是一部分先拥有,一部分人还要等一等,甚至在一生中还不能拥有,但不等于他没有这个权利。
我国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体育法》的颁布,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2008年8月29日正是《体育法》颁布十三周年,也正逢北京2008年奥运会刚刚胜利闭幕。
扩展资料:
总体说来,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最大不足就是内容相对宽泛,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等。如没有对公民及其体育权利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表述,权利保障机制严重缺失;体育纠纷越来越多,但是纠纷解决机制明显缺位;目前,体育事业正逐步走向市场化,而体育市场却是无法可依、管理混乱。
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难有一个准确定位和协调机制;体育事业特别是全民体育事业缺乏充足的资金保障等。对于在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 些问题,都亟需通过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来加以解决。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已经对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繁荣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对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更是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这个背景之下,借奥运东风,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与时俱进,自当时不我待。
中国现行《体育法》应该逐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明确界定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法律身份,明确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运动员的运动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规范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退出机制。
规范体育无形资产的商业性使用行为,使“刘翔们”及“足球”的类似问题,有规范的法律操作标准和处理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什么是权益?什么是体育权益?
权益: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国家法律对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有何规定?”
体育权益:
2004年,浙江省杭州市某小区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某户居民嫌小区里的公共体育设施正对着自己家的阳台,每天噪音太大,影响自己生活,提出要拆除这套体育设施的要求。但根据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有关单位和住户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最终经过协商,本着符合大多数居民利益的原则,这套体育设施被放在了稍微远离那家住户的地方。杭州市一位体育工作者回想起这件事就唏嘘不已,他说,这件事真的让他们体育工作者感受到了《条例》的作用,因为有了《条例》,群众的体育权益切实得到了保障。这是日前由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部门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全民健身条例》调研小组在浙江杭州了解到的一个活生生的案例。
据了解,《条例》在杭州市刚颁布的一段时间,全市掀起了一股“学法”的潮流,因为很多市民看到了《条例》的确是为保障自己的健身权益的,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条例》能为自己的权益说话,体育锻炼也有了跟教育、卫生一样的权利。同时,体育工作者的腰杆子更硬了,因为有“一法(《体育法》)一纲(《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一条例”做保障。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后盾,面对体育资源广泛分布在学校的普遍情况,杭州市《条例》规定,“中小学校活动场所在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条件下,应当面向社会开放。”同时,由财政对教育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偿,从而较好地解除了学校对外开放场地的资金担忧,缓解了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场地不足的矛盾。
自从1995年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的十年间,作为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的杭州市经济发展迅速,全民健身事业也蓬勃发展,体育人口已达45%,群众对健身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健身就需要资金、场地、设施、人员,而在现实中,对体育事业的资金投入、设施场地建设、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等却缺乏相关具体的规范和管理,更缺乏相关的法规为群众的健身保驾护航。杭州市《条例》适时的补充了这一缺口。
有关人士表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十年来,各地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通过加强法制建设,保障公民的体育权益。虽然关于体育尤其是全民健身事业的法制工作才刚刚起步,但在日前结束的全国体育法制工作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关于要保障体育运动参与者的权益不受侵犯,大力推进体育法制建设进程的讲话让人们看到了更多的曙光。
“体育课不被占”拟入法,这可以保障到学生的哪些权益?
在这一次的人大常委会议上,我们的教育局就直接对于目前的体育课被占用情况进行了反映,所以又人大提议在以后的体育课当中,如果被占用需要将其写入我们的法律。之所以要如此严肃的对待这个问题,原因非常的简单,就是因为在中小学当中,很多学生的身体素质已经处于亚健康状态。今天就跟大家来探讨一下,霸占体育课写入法律,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有哪些权益得到了保护,
第一,为什么要这样做?
体育课对于很多选手来说是难得的放松时刻,同时在体育课当中也是可以学习最基本的一些体育知识,获得体育锻炼,从而强身健体,但是在全国绝大多数的中小学当中,体育课基本上是形同虚设的。因为在采访的时候,大多数的学生都表示自己很少上体育课。
第二,可以帮助学生们强身健体。
体育课除了能够让学生们强身健体之外,其实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提高他们的健康状态。针对目前中小学生身体状态,素质比较差以及近视极为严重的情况,体育课看起来是一个非常正确并且行之有效的方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体育课的成本也是极低的。
第三,如何看待他被写入法律?
这一次只是一个提议,但是我非常的认同这个提议被写入法律当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体育课在大多数的学校当中被执行下去。只有通过这样的方法,才能够真真正正地保护学生们的课外时间,让他们有足够多的时间去锻炼自己的身体,开阔自己的眼界,毕竟长时间待在教室里边儿,不一定能看到我们所处的世界。而且有时候体育课帮助锻炼的不仅仅是我们的身体,同时也是另外一种生活态度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