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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秘、档案、保卫、信息、信访、议案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二)人事科(挂外事科、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牌子)
责机关和直属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信息服务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出国留学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妇女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的牌子)
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对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管理直属学校的事业费、专项经费、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管理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挂体育卫生科的牌子)
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草拟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规定;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中专、职业教育与成入教育工作,草拟发展规划、评估标准,规划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审定,参与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设置、撤并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六)师范教育科(挂语言文字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指导、推动师范教育改革,负责对全市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管理、指导;参与研究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师资和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向同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和提出建议。
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官网
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官网是:
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的机构职能:
1、起草全市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3、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市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批报工作。
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职责
1、基础教育科(挂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牌子)。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
2、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办公室牌子)。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全市普通中专、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评估标准,负责教学管理、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
3、教师工作科(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招聘、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临沂兰山区教育局电话号码
临沂兰山区教育局电话号码为0539-8185212。办公地址为兰山区南京路与马陵山路交汇西侧路南,邮政编码:276002,办公时间为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扩展资料:
临沂兰山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区教育、体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区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申报工作。
(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直属单位、直属学校事业费、基建投资、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五)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组织实施大中专学校、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六)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项目。
(七)负责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与国防教育、电化教育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负责直属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配备、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
(十二)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