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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风筝节在什么地方举行
渭滨花海运动公园。
咸阳渭河国际风筝节将于11月14日—15日在咸阳渭滨花海运动公园举办。2020年11月6日,“高新杯”2020“我要上全运”咸阳渭河国际风筝节新闻发布会在陕西体育局举行。
此次风筝节将于11月14日—15日在渭滨花海运动公园举办。届时将邀请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河北等20个省市130名在全国享有盛誉的风筝名家、专业风筝艺人和省市内各市(区)风筝高手参赛。活动设置了传统风筝赛、运动风筝赛、挑战风筝赛、软体风筝赛和家庭风筝赛五大类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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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特色
届时,将进行各县市区特色产品和旅游资源推介活动及民俗传统体育项目嘉年华,将有多个体育传统项目进行展示,营造全民健身氛围,让大家在体验风筝运动魅力的同时,感受咸阳人民的热情好客和活力激情。
该活动由陕西省体育局、咸阳市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陕西省民俗体育协会、咸阳市体育局共同承办,进一步提升精品赛事的影响力,营造“全民全运,同心同行”和“百企进咸,投资兴业”的浓厚氛围。
谓南少年足球赛赛况
2015 年7月11日上午,“鸿金鹏杯”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决赛在渭南高级中学揭幕。渭南市委常委、副市长程勉贵致欢迎辞,陕西省体育局副局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董利致开幕辞,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海波宣布比赛开幕,开幕式由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永胜主持。
本次联赛决赛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足球协会协办,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体育局承办,鸿金鹏集团公司提供赞助,青岛新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比赛用球。本次决赛分男子组和女子组两组比赛,在为期7天的比赛中,将有来自9个市的10支男子组代表队和来自5个市的6支女子组代表队,共计约450名运动员参赛并展开角逐。
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高中联赛是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重要环节,旨在给参赛选手创造一个和谐、公平、高水平的比赛平台,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热爱足球、享受足球,扩大中小学生足球运动参与面,夯实足球运动的社会基础,推动校园足球不同城市和学校之间的相互交流,为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另悉,“鸿金鹏杯”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决赛将于7月24日至30日在安康市举行。
陕西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体育赛事有序开展,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赛事,是指以国家和本省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为内容的竞赛及相关活动。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面向社会的体育赛事,适用本办法。
国家对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和职业联赛以及其他体育赛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内的体育赛事,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举办体育赛事,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环保、文明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以下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的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体育赛事管理的相关工作。
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规定,履行体育赛事的裁判员派遣、专业技术指导等职责。第六条 单位、个人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体育赛事。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体育主管部门对举办体育赛事不实施行政许可。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财政补助、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设施等方式,鼓励单位、个人举办或者参与举办体育赛事。第八条 鼓励发展以体育竞赛表演机构为主体,以旅游、交通、餐饮等为支撑,以广告、印刷、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服务体系。
鼓励具有自主品牌的体育竞赛表演机构,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延伸产业链;鼓励各类中小微体育竞赛表演机构专业化发展。
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拓宽体育竞赛表演机构的融资渠道。第九条 鼓励各类中介咨询机构,向体育竞赛表演机构依法提供经济信息、市场预测、风险评估、法律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第十条 省体育主管部门根据本省体育运动项目开展情况,每两年向社会公布本省体育运动项目名录。第十一条 体育赛事的有关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体育赛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第十三条 发起组织体育赛事的单位、个人(以下称主办人)应当建立与体育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举办体育赛事相关事务及责任分工,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相关预案,督促各项具体措施落实。第十四条 具体承担筹备、组织体育赛事的单位、个人(以下称承办人)应当在其承担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体育赛事的安全负责,并做好下列保障工作:
(一)配备与体育赛事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落实符合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三)根据体育赛事需要落实相关医疗、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保证通信、交通、安保、消防、救护、应急通道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举办体育赛事15日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竞赛规程,明确体育赛事名称、时间、地点、内容、主办人、承办人、参赛条件及奖惩办法等体育赛事基本信息;
(五)根据体育赛事的专业技术要求,按照公开、择优、中立的原则确定裁判员。
主办人直接承担筹备、组织体育赛事的,履行承办人责任。第十五条 体育赛事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与体育赛事举办地域、参赛范围、竞赛项目等相一致;
(二)与他人举办的体育赛事名称有明显区别;
(三)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含有欺骗或者可能造成误解的文字;
(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第十六条 体育主管部门、体育协会举办体育赛事,应当公开、公平选择承办人,鼓励和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第十七条 协助举办体育赛事的单位、个人应当对其向体育赛事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部有什么特色?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部是全校大学生体育课教学及群体活动的组织单位。我校体育部现为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会员单位、中国高等农林院校体育理事会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网球分会副主席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单位、陕西省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副主席单位、陕西省桥牌培训基地、陕西省游泳教练员培训基地、陕西省游泳救生员培训基地等。
体育部现设有综合办公室、大球教研室、小球教研室、武术教研室、健美操教研室、桥牌教研室、群体竞赛办公室、学生健康体质测试中心、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等机构。拥有的体育教学场馆面积为131131平方米,其中室外场地面积116496_,生均5.6_(国家标准5.6_);室内场地面积14635_,生均0.7_(国家标准0.4_),达到高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标准。游泳、网球、篮球等场地条件位居全国高校前列。体育设施包括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2个,体育馆1个,篮球馆1个,小球馆1个,游泳池4个,篮球场45个,排球场17个,足球场6个(其中5人制足球场4个),羽毛球场46个,网球场22片,乒乓球台17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