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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鼓励学生减肥一斤最多奖45元是真的吗?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重庆大学开展了主题为“燃烧吧,脂肪”的全校减肥活动,活动要求参与者在一个月内,通过健康饮食、合理运动的方式减重。成功减重的参与者可以获得最低每斤15元,最高每斤45元的奖金。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表示自己读错了大学,要转学到重庆大学。有网友觉得学校举办减肥活动是对瘦子的歧视,也应该对增肥成功的瘦子给予奖励。还有网友调侃,毕竟是人肉,应该多给一点奖金,现在猪肉的价格每斤都要十几块钱。当然,也有网友对此并不赞同,他们认为减肥不是体重的减轻,而是长期坚持运动。
重庆大学校团委体育协会的黄志强,他表示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肥胖者通过健康减肥,从而使身体达到健康的指标。
减肥属于以减少人体过度的脂肪、体重为目的的行为方式。适度减重可降低患肥胖症的风险,也可提高有肥胖并发症的患者的健康水平。市场上有各类不同的减肥理念、减肥产品,请审慎选择。过度、过快减肥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采纳科学的正确的减肥方式,警惕对于假设阶段、未经证明的减肥观念。
多少年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举办了第一届中国大学生气排球联赛
2016年11月9日,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为执行单位、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协办的“第一届中国大学生气排球联赛总决赛”在漳州体育训练基地拉开帷幕。
这些获得前四名并前来参加本次比赛的学校分别为:宁夏大学、鲁东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东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华大学和衡阳师范学院。
次赛事仲裁委员会主任马志华教授代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讲话。他希望全体与会人员自觉遵守赛会纪律和比赛制度,确保赛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他要求裁判员遵守“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八字方针,秉公执法,公平竞赛。裁判委员会主任肖莘莘对本次比赛气排球规则如何执行进行了解释,并详细解答了教练员们提出的有关问题。
游泳比赛 秩序册
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大学
协办单位: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二十八日
目 录
一、大会组委会名单……………………………………………………………2
二、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2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2
四、比赛组织机构名单…………………………………………………………3
五、裁判员名单…………………………………………………………………3
六、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5
七、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8
八、各代表队名单………………………………………………………………12
九、竞赛日程……………………………………………………………………23
十、竞赛分组名单………………………………………………………………26
十一、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最高纪录……………………………………………45
十二、重庆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47
十三、游泳运动员等级标准……………………………………………………49
十四、参赛人数统计……………………………………………………………51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52
大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彭智勇
主 任:钟 燕 舒立春
执行主任:夏 蒂 胡 红
副 主 任:夏思永 肖 钢 罗 韵
委 员:夏思永 龙 周 许定国 黎国庆 申存在
王学军 袁 毅 冯江涛 唐建忠 龙 震
贾 勇 刘黎明 周平远 肖宇翔 张庆建
刘 全 袁 草 傅家林 余 良 赖德云
曹 勇 孟 胜 秦 誉 张 俊 肖素华
张 龙 陈居奎 龙 勇 苟洪杰 王启林
郑应生 朱敬宇 蔡其帜
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夏 蒂
委 员:胡 红 张淑娟 蔡 渝 苟 明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 任:肖 钢
委 员:夏思永 邵洪范 张淑娟 蔡 渝
比赛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龙 周
办公室副主任:李 勇
成 员:张 鹏 邹惠荣
宣传组组长:刘世翔
成 员:张 雄
竞赛组组长:张淑娟 李建国
成 员:吴学娇 谢 丹
场地组组长:马 俊
成 员:喻先哲 邹光弟 谭维先
奖品组组长:邓经蓉
成 员:匡静梅
保卫组组长:王建卉
医务组组长:赵 禾
重庆市大中学生游泳比赛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罗加冰
副总裁判长:王志修
副总裁判长:冯 杰
计 时 长:马维琳
副计时长:余智勇 韩嘉麟
裁 判 员:黎 伟 宋晓洪 邹承伟 邓 聪 陈祥川
柯伟超 林 坚 尹志平 宋瑞林 陈铭琦
陈铭聪 李巧莉 黎昌杰 周 青 蔡 玲
终点端转身检查长:林 莉
裁 判 员:程 鑫 文贤俊 黄金华 白砚吉 陆源康
林婷香 王兴才 吴劲松
终点端转身检查长:向 东
裁 判 员:胡显云 纪光建 文贤俊 杨 波 李巧丽
马明兵 李迎祥 涂 强
技术检查:董 科 林德云 邹桂芳 赵 平
检 录 长:冉 锋
副检录长:李明松
裁 判 员:谭漫丽 陈俊丽 程智彬 赵 伟 孙亦航
发 令 长:马 俊 颜 晓
裁 判 员:王建华 李 斌
编排记录长:赵 梅 曾 争
裁 判 员:吴学娇 肖 婵 谢 丹 徐 艳 张晓梅
常 欢 彭仁兰
宣 告 员:赵婉如 李欣钰
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08年9月26日至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1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二)女子组(1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六、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竞赛组别
甲组:普通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含运动系)
丙组:高职、高专院校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符合《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堆积总则》第十条规定的参赛条件。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可报领队1至2人、教练员1至4人,男、女运动员各12人。每队每项可报3人,每人可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三)甲组学生可以参加乙组比赛,乙组学生只能参加乙组比赛。若接力项目中有1名乙组学生,则该接力队视为乙组。
(四)各单位必须在9月20日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处网站完清参赛运动员网络注册手续。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3年游泳竞赛规则》。
(二)50米各项目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的项目一次性决赛。其它项目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继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甲组、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8名颁发奖牌。
(二)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不足6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6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6分别按9、7、6、5、4、3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6颁发奖牌。
(三)打破市大学生纪录者加9分。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大会按运动员6:1、裁判员5: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奖,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用电脑打印运动员报名表,注明运动员参赛组别,于2008年9月10日前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 真 号:65102594,联 系 人:张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 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2.各单位自行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检,报名表盖上单位公章和校医院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9月26日上午10点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并于10:30点召开领队、教练员与裁判长联席会。
2.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缴纳报名费500元、“抵押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组委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三、仲裁、裁判
仲裁、总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
十四、经费
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标准90元人民币)。
十五、其它
(一)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协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08年9月26—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游泳)及其它普通中学。
六、竞赛项目
男子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并已在市学生体协注册者,方可报名参赛。
(二)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未能入选所在“试点校”代表队的初中学生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报名参赛。由“试点校”初中毕业升入“试点校”高中的运动员,不在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或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10人。未入选代表队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记名次、不计算团体总分。
(二)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三)各参赛单位务必9月12日前完成运动员的重庆市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未注册的运动员将不能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凭注册卡参赛,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备查。
(五)游泳“试点校”必须组队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除50米以外其余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十、录取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总分合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试点校”取并列名次。团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
(二)各单项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
(三)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和200米个人混合泳加倍计分;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者每项加7分。若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打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选2队;个人每单位评选2名运动员(男、女队各评1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2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将如数归还申诉费。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请各代表队将报名表(加盖派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体检证明章)于2008年9月10日前分别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真号:65102594,联系人:张 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 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08 年9月26日 下午2:30在重庆大学(A区)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并交纳竞赛费、保证金、注册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9月26日下午3:00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出席。
十四、经费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二)每人缴纳参赛费50元。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学校体育竞赛中的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纳“抵押保证金”5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违反《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运动队,运动会结束后,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组委会对举报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十五、其他
(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日程参考表
2.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各代表队名单
重庆大学(重大)
领队:许定国
教练:邹桂芳 赵 平 冯 杰
男队:刘 炜 李恒毅 石 凯 王世琦 姜 锐 夏诗贤
林 尧 伍 佳 姜 腾 陈 静 王力夫 陈劲帆
刘 阳
女队:马丽莎 高 澍 段晓婕 樊俊苏 陈 凝 胡 倩
王月玥 丁 岚 陈希沁 林 然 梁 善
西南大学(西大)
领队:夏思永
教练:沈建伟 禹 文
男队:崔泽华 穆 彪 韩宏静 张 文 何怡波 谢 忱
王 逸 林 翔 罗 潇 李凌睿 黄嘉良 龙彦宇
女队:陈 洁 毕 茜 陈羽丹 熊 洁 赵 臣 徐在爽
张耀宇 刘玉玲 王 熹 张晓莹 莫言肖雪
西南政法大学(西政)
领队:黎国庆
教练:王 刚 秦 萍 兰 俊
男队:王 跃 毛 健 陈 鎏 施昆鹏
女队:潘诗桦 陈 晓 陈菁菁 王春晓 刘妍君
粟 果 王 上
重庆交通大学(交大)
领队:申存在 王学军
教练:周菲菲 张元阳
男队:庄家智 周 伟 张 聪 苏 澎 林慧东 马 青
易 晼 黄多巍 蒋 帅 张万辉 袁 晓 刘 丹
女队:周文杨 张望舒 张晓晨 王 璨 刘 彤 周 晰
马 璐 邵婷婷 何雷蕾 陈维逸
重庆工学院(重工)
领队:袁 毅
教练:路 毅 宋成刚 徐 缙
男队:刘 沁 陈天龙 周君相 王 曦 王 昊 刘 宇
韦龙庚
女队:夏 莹 刘浩文 吴 杉 王梦旎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电)
领队:冯江涛
教练:徐 然
男队:胡余加 王 鹏 周 诚
女队:潘静怡 马丽丽
重庆文理学院(文理)
领队:唐建忠
教练:胡旭东
男队:蒲俊龙 万 波 何光银
女队:王佩瑶 靖 莹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师涉外)
领队:龙 震 贾 勇
教练:谭 娟 张又匀
男队:张 磊 吴海云 孙为宜 将 立 冉 杰
女队:李丹洁 周芸芸 王 雪 王 甜
重庆三峡学院(三峡)
领队:刘黎明
教练:张德东
男队:王博宇 吕书华 程萩林 肖兴华 李 显 赵子渊
史雨林 杨百川 李 阳 陈厚同 蹇友山 姚 君
女队:魏妍君 江游云珂 胡 颖 陈 晶 盛莹翀
重庆医科大学(重医)
领队:周平远
教练:江 瑞
男队:邱 实
西南大学育才学校(育才)
领队:肖宇翔
教练:郭 翔 黄 可
男队:李 华 周林杰 范 蒙 李阳杰 刘 福 焦 洋
女队:张圣昆 纪 坤 郗 茜 王 姗 卢婷莉 张毓珈
王 楠
重庆邮电大学(重邮)
领队:张庆建
教练:张 文 王燕妮
男队:高小建 李小兵 吴成光 黄 威 陈 发 吴智强
周 利 罗 毅
女队:王 丽 韩蒙蒙 颜 希 罗玉俊 谭婉珏 袁永英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专)
领队:刘 全
教练:梁 余
男队:韦宝其 陈继刚 杨建设 谢承君 赵江涛 石恒源
李志林 李 泽 蒋洪波 张 驰 林 森 门宏伟
莫 雷 沈敏强 柯 源
女队:程凌希 金 鑫 侯黎琳 马昊莹 石秀梅 林闰雨
黄 玥 陈文婧 周庆丰 钟固君 戈小怡 蒋 倩
张学勤
长江师范学院(长江)
领队:袁 草
教练:胡朝文
男队:李 俊 龚 宇 田兆均 吴双双 杨 文 刘家宏
严健铭 龙大林
女队:张 玲 田 慧 陈小琴 钟 密
重庆工商大学(工商)
领队:傅家林
教练:周瑞勤
男队:张 琨
女队:倪 梦 崔 璨 刘婧杪 胡瑜婷 鄢涵月 叶文嘉
邱 枫 魏意超 周正芳媛
四川外语学院(川外)
领队:邵洪范 杨 焱
教练:胡晓洋
女队:苏小亨 钱梦仑 朱 珠 王抒忆 杨婉屏 高思语
李漪星 郭 霄 卢 雪 万 姗 杨露美
重庆铁路中学(铁中)
领队:余 良
教练:朱 毅 史 岚
女队:秦 璇 鲁思雨 龙 婧 李含谞 姚佳男 刘雨岑
魏梦逸
男队:粟相瑞 张茂森 刘 灿 李雪飞 黄秋雨 胡思陵
魏钰鳞 侯 熙 刘昱莆
北碚朝阳中学(朝阳)
领队:赖德云
教练:赖德云
女队:杨雅琦 叶 子 邓如冰
重庆八中(八中)
领队:曹 勇
教练:曹继生
女队:郭 帅 王 莹 杨 曦
男队:段智毅 郭竞翔 张逸飞 周嘉西 陈镜行 孙 潇
唐皇斯墨 郭 晋 刘传琦 程一叶 秦 阳 郭世俊
禹嘉星
重庆七中(七中)
领队:孟 胜
教练:李智敏
女队:龙梦涵
男队:冉自翔 曹 圣
沙坪坝实验中学(沙中)
领队:秦 誉
教练:周云奎
女队:谷巧雯
南岸区十一中(11中)
领队:张 俊
教练:张 箭 李 荧
女队:李梦渝 师钰芳 杨 蕃 陈 晨
男队:王裕华 刘立峻 王 希 童思然 蒋钰井 李冬旭
重庆南开中学(南开)
领队:肖素华
教练:夏 希
女队:王 曦 李青来 徐心怡 李 煜 程冰倩 刘莉琳
赵巧一 陈晓宇
男队:张鸿潇 李牧鸿 温云麟 周健冬 周微涵 李天洋
张 涵
杨家坪中学(杨中)
领队:张 龙
教练:陈锐颖 张 杰
女队:洪媛媛 赵梦佳 项梅竹 王唯劲 杨 萍 曹潇双
陈胡一诺
男队:许云松 王锦豪 湛 棋 刘洋珂 周逸飞 叶光鑫
刘同越 蒙昌浩 陈 功 熊天宇
重庆市江北中学(江中)
领队:陈居奎
教练:张 薇
女队:孟偲琪 刘 蓉 刘俊丽 徐宁一 张敖倩 杨煜茁
杨耘伊 谭思思 胡悠悠 李彤彤
男队:杨汉迪 谭永豪 罗健兴 景秀山 陈彦志 马茂原
唐成超 李立仁 张天齐 李新霖
重庆清华中学(清华)
领队:龙 勇
教练:王庄媚
女队:杨露丹 王榕基 王培颖 刘 欢 龙晓蒂 张君秋
高红瑶 向润开
男队:郑 凯 彭罡益 连 浩 刘 奇 张健伟 王先成
张 茂 徐幸昆 姚正鑫 翟纯康
巴蜀中学(巴蜀)
领队:苟洪杰
教练:陈方圆
女队:郑梦璐 周可为 熊佳丽
男队:胡夏蒙
重庆市六十八中(68中)
领队:王启林
教练:赵丽娜
女队:孙储梦 方唯扬
重庆市渝北区教委(渝教)
领队:郑应生 朱敬宇
教练:韩祖蓉
男队:郑潘博洋
重庆市涪陵第五中学(涪五中)
领队:蔡其帜
教练:夏林平
男队:袁玺超
西南师大附中(西附)
教练:张 箭
男队:宋英豪
个人参赛名单
侯伯伦 男 南岸区十一中
刘倬佑 男 重庆一中
夏欣辰 女 重庆一中
吴 俊 男 重庆一中
刘礼仪 女 重庆一中
吕秋玥 女 重庆一中
殷嘉奇 男 重庆一中
卢九一 男 重庆一中
陈远航 男 重庆一中
第二届大、中学生游泳比赛
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
推荐先进集体:1、
2、
3、
推荐本队先进个人:1、男队员1名
2、女队员1名
学校: 领队签字:
注:1、先进集体大学组可推荐3个队,中学组可推荐2个队。
2、先进集体只能推荐他队,凡推荐本队的为无效票。
3、请将本推荐表于9月29日上午9:30前交编排记录组。
重庆市大学生足球联赛比赛时间和地点?
关于下发《2007—2008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大体协[2007]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大学生(学生)体育协会、参赛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大学生足球运动的发展,根据《2008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将举办2007-2008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现将《2007—2008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和《2007—2008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商务、宣传工作管理细则》下发给你们,请各参赛高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大学生(学生)体育协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联赛的各项工作。
附件:1、《2007—2008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
2007—2008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联赛名称:
2007—2008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二、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足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学校足球工作委员会、大学生(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
(三)承办单位:
1、第一阶段(本地区选拔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大学生(学生)体育协会、牵头学校。
2、第二阶段(南、北区预赛):
(1)第二阶段的比赛将分为:南、北两个赛区;
(2)两个赛区的承办单位待定,最终确定将采取招标、申请
争办的办法,申办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凡是具备必要承办条件及具有相应能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学校均可通过履行一定的手续,申请承办第二阶段南、北赛区的比赛。
3、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
(1)2006—2007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前四名的球队直接进入全国总决赛;
(2)南区预赛前五名、北区预赛前六名的球队进入全国总决赛;
(3)承办单位可选派一支队伍进入全国总决赛。
三、比赛赛季、比赛阶段、日期、地点及区域划分:
(一)比赛赛季: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以我国高等院校学年度为一个赛季,即以每年的10月至第二年的6月期间。每一个赛季(年度)的比赛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二)比赛阶段、日期及地点:
1、第一阶段(地区选拔赛):
(1)比赛日期:2007年11月—2008年3月间。
(2)比赛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自定。
2、第二阶段(南、北区预赛、赛会制):
(1)比赛日期:
南区:2008年4月18日—27日
北区:2007年5月12日—5月21日
(2)区域划分:
南区: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湖南、海南、江西、贵州、香港、澳门、云南、四川、重庆。
北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河南、山东、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3)比赛地点:
南区:待定
北区:待定
3、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赛会制)
(1)比赛日期:2008年6月1日—10日
(2)比赛地点: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