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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好的体育法学者是谁?都应该看谁的书?
最好还说不上,推荐前几名吧:
于善旭,天津体育学院副院长,资历最老了,但主要研究中国体育法制建设,我看他的文章觉得晦涩。这个对于想跟他做研究生的同志要考虑了,他就快退休了。
郭树理,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世席,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两个都是武汉大学毕业的,年轻有为,都是研究国际法和体育仲裁的,都是勤奋的学者,但是就是研究的领域有点太偏了,国际体育仲裁那点儿事儿,不实用啊。
韩勇,这个资历浅一点,但是背景也是相当的好,首都体育学院副教授,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研究的东西比较全面,也比较实用,出过一本特别厚的体育法书,算是目前国内最全面最权威的体育法书了。
后三人方向不同,潜力都很大。郭黄已经教授了,韩肯定这方面不占优势。但韩研究的问题在体育领域中比较主流,认可率高。
剩下的就都差不多了。
楼上说的那人,没有听说过。
政法大学有体育法研究生吗
你好。
在中国政法大学是有体育法这一专业的,另外上海政法学院还设立了体育法学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体院等都有不错的老师。
你假如选择研究生走一方向的话,我十分推荐,近年来体育法学开始走向兴盛,也就是说高端的专业人才缺口正在扩大,那么你假如考研考到这样知名的大学去学体育法学的话毫无疑问以后的就业前景是广阔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伍绍祖的人物履历
1939年4月8日出生于西安,衡阳耒阳市南门外松茂堂人。父亲为中共中央军委秘书长、中国红军电台的奠基人、红军无线电通讯事业的创始人伍云甫,母亲为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政部顾问熊天荆。
1940年2月,随母亲熊天荆到延安。
1944年,在延安第一完小学习。
1946年,秋转入延安保育院小学,同年冬,加入儿童团。
1947年3月,随延安保育院小学转移,参加二千里行军到达太行,被评为行军模范,入读西柏坡村机关小学。
1949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
1951年,毕业于北京育才小学。
1951年-1957年,在北京101中学读书,不仅德智体得到全面发展,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而且几乎是全班最瘦小的他居然在一次班级的100公尺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195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多次被评为市、校级“三好学生”,毕业时获得北京市教育局颁发的银质奖章。
1957年8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攻读理论核物理专业。
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9年4月,担任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体协主席。
1960年上半年,在刻苦学习的同时,关心国家大事,积极投身青年工作,当选为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学生会副主席,9月成为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委员,开始半脱产学习。由于校学生会所有半脱产干部因为身体不好,于是在1961年9月,被调到清华大学学生会任秘书长,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配合学校党委、团委,团结全体同学共同度过困难时期。
1962年4月,清华大学第15届学生代表大会上,被选为清华大学学生会副主席。1960年9月─1962年9月担任系学生会和校学生会半脱产干部。由于担任了两年政治辅导员,学习延长一年。
1964年7月本科毕业,考取清华大学理论核物理专业研究生。
1965年1月,当选第18届全国学联主席(1965年—1972年)、第4届全国青联常委,同年4月中止学习,调到共青团中央国际联络部。
1969年5月,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在河南共青团中央机关“五七”干校劳动三年并经受“审查”,在共青团的工作岗位上,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党的学生工作和青年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1972年4月,调入国务院办公室担任国务院副总理王震秘书,协助王震做好分管国务院的业务工作,与“四人帮”进行了坚决斗争。
1975年7月-1982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司令部二局参谋、科技部二局副科长、副局长,其间,1979年1月-12月,借调至团中央机关工作,同年5月任第5届全国青联副主席、第19届全国学联主席(1979年-1981年)。
1982年7月起,任新组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为当时最年轻的副大军区正级干部。
1985年,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政治委员、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中国新时代集团第二任董事长。
1988年10月,被中央军委授予少将军衔。先后参与和主持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领导工作,积极创新,开拓进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注重加强国防科研试验部队政治工作,弘扬“两弹一星精神”,为国防科技培养了大批人才。认真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积极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的改革、开放和对外合作交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在领导和主管核工业的工作中,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进我国核技术、核工业的转型与发展。在领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岗位上殚精竭虑,作出了突出贡献。
1988年12月底,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89年12月─1992年7月,在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部在职学习硕士学位课程结业。
1990年,领导举办第十一届亚运会获得成功。深知体育科技在未来国际体坛极端重要,采取“科技兴体”的战略,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中产生第一批“金牌效应”。中国体操、乒乓球、女子竞走、女子游泳等运动,依靠科技解决技术难点、弱点,收到良好效果,夺得金牌。
1995年-1999年,兼任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
1996年被美国国立波尔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
1999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中国奥委会主席伍绍祖与北京市市长刘淇飞赴瑞士洛桑,向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呈交了北京市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申办书。
1996年、1997年、1999年先后被聘为武汉体育学院、清华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客座教授。
1996年,率团参加亚特兰大奥运会,任中国奥运代表团团长。先后率团出征巴塞罗那奥运会和亚特兰大奥运会,取得骄人战绩,赢得了国内外的广泛赞誉。
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体委改为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体育总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奥委会主席、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并兼任北京2000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执行主席。伍绍祖坚持体育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民族振兴为目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改革创新,开创了中国体育事业的新局面。
在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工作期间,还兼任中国奥委会主席、国际气功科学联合会主席和国际武术联合会主席、荣誉主席等职,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和申办奥运做出了贡献。伍绍祖高度重视全民健身事业,组织制定并实施了“全民健身计划”。高度重视体育法制建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制定实施作出了重要贡献。积极推动体育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的运用,大力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和体育产业开发,积极促成体育彩票的发行,使我国体育事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全面、持续、健康的发展。
2000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2002年,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中直机关党建研究会会长。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中直机关党的建设五年规划,及时向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为加强中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2003年3月,成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并当选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2004年4月27日,中直机关侨联成立,当选为中直机关侨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
2005年3月,当选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多次带领调研组赴全国各地考察、调研,提出了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提案和调研报告,多次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还对人民政协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索,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推动人民政协制度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1月,任中直机关侨联主席、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名誉理事长等职务。深入研究党史资料,撰写了大量理论文章,宣传、弘扬延安精神,为党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经常深入市县农村,组织“健康快车火车医院”为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使12万多患者重见光明,为全国21个省167所农村学校建成了太阳能浴室,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2年9月18日15时,因病逝世,享年73岁 。
中共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第三、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八、十九届全国学联主席,第五届全国青联主席,中国核学会第二届副理事长。
体育法专业的就业前景
法学和体育产业能有交集吗?
大三时做过中国体育法综述,就摘取简要的回答了。
2013年,体育法论文在13种CSSCI期刊中共发表了81篇,占论文总数2092篇的3.9%,与5年来的最高点持平,同时占体育人文社会学论文的8.1%,达到了5年来的第二高峰。
综合分析5年来在CSSCI期刊上所发表的体育法论文,发现研究体育法基本理论的成果拔得头筹,取得绝对优势,占所有研究方向的24%,甩开第二名法律责任9个百分点。而除这两个研究方向外,其余体育法研究方向大都在8%-11%之间,分别是体育仲裁11%、竞技体育法律问题11%、社会体育法律问题10%、保障条件9%、体育经营活动8%。此外的第三阵营是5%的体育法比较、4%的学校体育法律问题和3%的体育社会团体。
通过对每一年的主题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对体育法基本理论的研究均是每一年的最热门的研究方向,符合自08年北京奥运会后体育领域面临改革的局面。而每年排在第二三的研究方向变换不一,但法律责任和竞技体育法律问题保持者相对稳定的地位,这也与近年来国内保持对竞技体育的关注没有降低有关。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体育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数量达到了五年来的最高,也体现了学者们意识到了国家的政策正在对社会体育逐步倾斜,社会体育将是新的研究热点。
根据统计分析近5年的13种CSSCI期刊,50后学者发表的学术成果仅占了6%;60后学者发表了近3成的论文,仍然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而70后学者已经挑起了大梁,撑起了体育法研究领域的半壁江山;此外,年轻的80后学者正强势崛起,占了20%的比重。老中青三代体育法学人薪火相传,研究梯队呈金字塔形结构,70后、80后学者构成金字塔的坚实基础,预示着体育法学的发展后劲十足。
通过对所收集的论文分析,将第一作者作为样本单位,对其进行学历背景的分析,结果发现拥有法学背景的学者仅占34%,体育学背景的学者占了66%。一方面可见体育界的学者对体育领域中的法律现象、法律问题越来越关注,令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学界对体育法的研究较为萎靡,需要激起学者们研究的动力,提高体育法在法学界的地位。
5年来CSSCI体育法学论文共涉及高产作者(发表4篇以上论文)22人。于善旭教授(于院长威武!)以61岁的年龄依然笔耕不辍,以15篇学术论文独占鳌头,以身作则潜心研究堪称学界典范。张春良教授紧随其后,以13篇的CSSCI论文发表量位居第二,展现中生代学者强劲的实力。而姜熙和黄世席两位学者并列第三,也达到了10篇以上的产量,这四人组成了老中青共同带动的第一集团。而由汪全胜、宋彬龄、姜世波等六位学者组成的第二集团发表的学术成果都在6-8篇,他们构成了体育法研究领域的稳定力量。与此同时,周青山、赵毅、张玉超、向会英等12名学者以4-5篇的产量构成了体育法研究领域的基础力量,是体育法发展的潜力与希望所在。
注:以上数据仅限于体育类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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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题主的问题,当然可以了,我体育法老师硕士是武体,博士读的武大体育法,德罗巴告申花的案子就是他学长(还是学姐,忘了)代理的。再举个例子,另外一个老师,刘孝武的粤超当时的官司就是他在指导,你学的国际金融法的话,可以转向反垄断豁免、国际体育仲裁、经济法等,上海的学校也很多啊,上海政法学院还设立了体育法学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体院等都有不错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