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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临沂教育局电话:0539-8313687 。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临沂教育:
截至2017年底,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95处,在校学生167.3万人,教职工10.7万人。其中小学1293处,在校学生96万人,教师4.7万人;初中283处,在校学生35万人,教师3.26万人。
普通高中51处,在校学生17.17万人,教师1.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0处,在校学生11.1万人,教师5933人;普通高等学校3处,在校学生7.57万人,教师4040人;特殊教育学校15处,在校学生2786人,教职工714人。
全市幼儿园2940所,在园幼儿34.36万人,教师2.48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306所,占比44%。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保持在100%、巩固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2%。
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9.73%、99.86%、96.44%。
扩展资料:
临沂市教育局职责:
一、起草全市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市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批报工作。
四、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全市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直属单位、直属学校事业费、基建投资、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五、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组织实施大中专学校、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六、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指导高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项目。
七、负责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接受外国学生和外籍老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与国防教育、电化教育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负责直属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配备、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
十二、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制定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市教育局-首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普通话考试可以接受代报么?
可以,别人带着身份证报名。
简介:
2015年临沂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一、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待定,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考生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
二、 报名地点
报考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报名(户籍在经济开发区所在地的在河东区教育局报名,户籍在高新区所在地的在罗庄区教育局报名,户籍在临港区所在地的在莒南县教育局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如下:
报名地点 详细地址
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兰山区洗砚池街9
罗庄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罗庄区护台路9号
河东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西侧教体局六楼
沂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沂南县人民路22-1号县教体局人事科
郯城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郯城县师郯路东首
沂水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
兰陵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惠民路北首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三楼
费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费县和平路2号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平邑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平邑县文化路2号
莒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莒南县人民路33号
蒙阴教育考试中心 蒙阴县蒙恬路105号
临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临沭县教育局招生办号码
临沭县教育局招生办号码是:0539--2132605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联系服务电话:0539--2132605,临沭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接受社会监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扩展资料: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临沭县人民政府-临沭县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