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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
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种,据统计,就我国目前而言,国家级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围棋、 象棋、蒙古族象棋、天桥摔跤、沙力搏尔式摔跤、峨眉武术、红拳、八卦掌、形意拳、 鹰爪翻子拳、八极拳、心意拳、心意六合拳、 五祖拳、查拳、螳螂拳、苌家拳、岳家拳、蔡李佛拳、马球、满族珍珠球、满族二贵摔跤、鄂温克抢枢、挠羊赛、传统箭术、赛马会、叼羊等多项。
非遗项目有哪些??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很多,比如:
1、豫剧;2、缂丝;3、松江顾绣;4、民间剪纸;5、皮影戏;
6、滩头年画;7、川剧变脸;8、吴歌;9、四股弦;10、花鼓戏;
11、扬州弹词;12、京韵大鼓;13、评书;14、藏文书法;15、陶器烧制技艺;
16、蒙古族长调民歌;17、沧州武术;18、蓝印花布印染技艺;19、南县地花鼓;20、少林功夫。
当前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有什么呢?
信息时代发展改变公众信息接收形式。自媒体技术广泛普及,实现多媒体信息传播体系的多元化构建。利用自媒体及新闻媒体高效化信息传播优势,加强大众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入大众视野,对于更好推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政府机构应在自媒体及新闻媒体信息传播方面加大投入,根据对本地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重塑公众对新时代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面认识,使民间力量、政府机构及相关研究机构,均能在公众的进一步支持下,参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高本地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充分吸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资源。
从而,一方面,解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源匮乏问题,另一方面,亦可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及认定标准的有效完善提供更多方面支持,避免因历史因素、人为因素导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困难问题,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效化推进奠定良好根基。
法律保护与法律监管,是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核心基础。针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可以进一步从商业化视角,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宣传及商业发展合作进行规范,解决部分地区急于利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商业变现的难题,使各地区能在合理、合法范围内推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管理、保护,从而,为后续阶段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层次开展提供经济上有力支持。
另外,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能最大限度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提供多元化空间,使各类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为及保护政策,均可在法律的充分监管下有效落实,为后续阶段更好推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良好法律保护环境。
基于教育渗透提升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是新时代提高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青年一代体育文化认同感与民族文化自豪感核心关键。为此,相关机构与企业应积极与高校进行合作,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在高校的教育渗透,将部分体育项目应用于高校体育课程教学,围绕提高青年一代大学生文化思想水平、体能素质两个基础目标,构建多位一体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促使青年一代大学生能充分认识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并基于兴趣培养及教育引导,提高青年一代大学生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参与性,帮助大学生充分体验传统民族体育文化思想精神,为实现高校传统文化教育及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双向推进创造时代新机遇。
深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其意义在于解决行业发展青黄不接问题,进一步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输送新鲜血液。为此,政府机构应协调高校与高职院校做好相关学科教育体系构建,并围绕未来阶段专业人才发展就业,深化高校、高职院校与相关保护机构及研究机构合作,提高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水平,为后续阶段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化推进提供人才保障。
政府机构不仅要在政策做好扶持,在管理及文化宣传方面,也要基于未来阶段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制定系统化人才培养管理方案,实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响力及保护能力双向提高,解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资源匮乏问题。
目前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是什么呢?
新中国成立之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首次得到有效重视,但受限于资源匮乏及技术条件不成熟等诸多因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未能实现大规模开展。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开展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研究保护、研究工作,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全面化推进在这一阶段得以充分落实。
然而,经济发展因素再次对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形成制约,各地区针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主要基于对民族体育文化资源挖掘及文化艺术项目的开展进行研究,相关历史资料存在一定缺失。
进入新世纪之后,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宣传、强化青年一代民族自信及提高民族文化影响力等核心概念,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在政府机构、民间资本及历史文化研究机构的多重推动下,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真正意义上进入正轨。
促使蒙古族象棋、天桥摔跤、沙力搏尔式摔跤、峨眉武术、红拳、八卦掌、形意拳、鹰爪翻子拳、八极拳、心意拳、心意六合拳、五祖拳、查拳、螳螂拳、苌家拳、岳家拳等濒危民族体育项目得以保留与传承,进一步为未来阶段我国濒危民族体育文化历史研究及体育项目重建提供科学参考。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化启动,对于青年一代更好地了解民族历史文化及现代历史文化研究提供切实帮助。但随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深入,保护工作面临部分实际问题也愈发突出。
首先,我国虽然针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制定严格标准,但部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缺乏历史资料考证,使其难以成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随着时间的逐步流逝,对于相关体育项目及体育文化历史内容挖掘也将愈发困难,降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效力。
因此,未来阶段需要针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高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科学性、合理性,为各民族濒危体育项目研究与传承夯实基础。其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虽然在近年来得到充分重视,但青年一代仍然缺乏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面认知,部分网络娱乐文化大范围渗透,导致青年一代对历史文化研究、学习兴趣大打折扣。
现阶段,体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基础成果,但未来却面临青黄不接、后继无人基本局面,对后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埋下隐患。因而,做好青年一代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渗透,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及社会关注度,也是未来阶段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最后,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系统化保障机制,法律约束、执法监管及文化教育等措施,均是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的重要措施。但部分地区仍以推进经济发展为核心,将部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以商业化形式加以变现,严重影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不利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效化推进。
对此,未来阶段我国应做好面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立法,提高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监管力度,在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建立符合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求的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