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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旧版(中国体育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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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体育运动有什么?

围棋是一个智力游戏,起源于中国,有超过三千年的历史。围棋蕴涵着古代哲学中一元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天圆地方、十九农节气、三百六十周天之数等等含义,其变化丰富,意韵深远,魅力无穷。

今日,围棋已经走出国门,在亚洲的围棋人口有数百万人,在欧美国家也有不少人会下围棋。

围棋的规则十分简单,却拥有十分广大的空间可以落子,使到围棋的变化多得数不清,比中国象棋复杂多了。这就是围棋的魅力。下一盘围棋比下一盘中国象棋一般花的时间比较多,快则十五分钟,慢则要几天,多数时候下一盘棋需要一到二个小时。

多下围棋对人脑有帮助,可填强一个人的计算能力,记忆,创艺,思想能力,判断能力,精神更集中。许多人也认为下围棋会让小孩子的学业进步,能更好的分析所学到的东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围棋的棋具

一、棋盘 盘面有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共构成361个交叉点(以下简称为 “点”)。 在盘面上标有几个小圆点。称为星位,中央的星位又称“天元”。

二、棋子 棋子分黑白两色。均为扁圆形。 棋子的数量以黑子180、白子181个为宜。

第二条 围棋的下法

一、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黑先白后,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

二、棋子下在棋盘的点上。

三、棋子下定后,不得向其他点移动。

四、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

第三条 棋子的气

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 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则它们便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的气也应一并计算。 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这口气就不复存在。如所有的气均为对方所占据,便呈无气状态。无气状态的棋子不能在棋盘上存在,也就是第四条——提子。

第四条 提子

把无气之子提出盘外的手段叫“提子”。

提子有二种:

一、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

二、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拔掉对手一颗棋子之后,就是禁着点(也作禁入点)

第五条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子,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禁止被提方下子。

第六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第七条 终局

一、棋局下到双方一致确认着子完毕,为终局。

二、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为终局。另一方中盘胜

第八条 活棋和死棋

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避免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活棋有两只或以上真眼。死棋没有两只真眼

第九条 计算胜负

双方下子完毕的棋局,计算胜负采用数子法。 先将双方死子全部清理出盘外,然后对一方的活棋(包括活棋围住的点)以子为单位进行计数。 双方活棋之间的空点各得一半,一个点即为一子。 胜负的基准以棋局总点数的一半1801/2点为归本数。凡一方活棋与所属空点的总和大于此数者为胜,小于此数者为负,等于此数者为和。 采用贴子方式的棋局,胜负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 竞赛规定

第一条 先后手的确定

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猜先决定。

第二条 贴子

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率,现行全国性正式比赛在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方需贴出二又四分之三子。

第三条 计时

计时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条件的比赛应采用计时制度。

一、时限 根据比赛性质的不同,应事先规定一局棋的每方可用时限。棋手用时不得超过规定时 限。 规定一局棋的时限可长可短,基层比赛可规定为1-2小时,全国比赛要求在一天之内 结束。

二、读秒 在采用读秒的比赛中,应事先规定在时限内保留几分钟开始读秒。全国比赛保留五分 钟读秒,基层比赛亦可保留一分钟开始读秒。 读秒时,凡一步棋用时不足一分钟的不计时间。每满一分钟则在保留时间内扣除一分 钟,但不得用完规定时间。 读秒工作由裁判员执行,在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一分钟时各报秒一次。 每扣除保留的一分钟,裁判员应及时通知棋手“还剩 X 分钟”。最后一分钟读秒的 方式是30秒、40秒、50秒、然后1、2、3、4、5、6、7、8、9...以准确的语声逐秒 报出。最后的报法是“10,超时判负”。 快棋比赛的读秒办法,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竞赛大会另作规定。

第四条 终局

一、除总则第七条的规定外,凡比赛一方弃权或因各种原因被裁判员判负、判和的对局, 也作终局处理。

二、双方确认的终局,确认的次序应是,先由轮走方,后是对方以异色棋子一枚放于已方 棋盘右下角的线外。

第五条 对局的暂停和封棋

规定有暂停的比赛对局中(如一日制比赛,中午须暂停等)暂停时间不计入对局时限。 重大的比赛,可采用封棋制度,当比赛到规定的封棋时间,而对局尚未结束。已下过子的一方应立即退场,轮下子的一方思考后,把准备下的点写在记录纸上,然后密封交裁判员。续赛时,裁判员当场启封,按所标记的位置下子,比赛继续进行。

第六条 赛场纪律

一、对局者不得无故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

二、比赛时,对局者不得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的行为。

三、比赛中,对局者不得和其他人议论对局的棋势,或查阅有关资料。

四、比赛中,对局者不得随意在赛场来回走动,观看他人的棋局。

五、对局者应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着整洁。

第七条 对局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读秒时,有询问已方还剩几分钟的权利。

二、如出现足以妨碍自己正常比赛的现象或发现问题,有向裁判员提出意见的权利。但除 较紧迫的事件外,对局者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

三、终局计算胜负时,对局者有要求纠正数子和计算胜负失误的权利。

四、裁判员作出判决,对局者必须服从,如有疑义应通过组织程序立即向大会提出申诉。

五、对局者有遵守赛场纪律的义务。

六、在对手离席时下的子,有告诉对方棋子下在哪里的义务。

七、比赛终局后,对局者有整理好棋具和立即退场的义务。

第八条 行棋

一、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走二步,判连走二步者为负。 二、棋子下完后,又从棋盘上拿起下在别处。判棋子放回原处,警告一次。如棋子确系掉 落,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

三、对局中途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征得对局者一致意见后,可判移动之子挪回 原处,或者判移子有效。在对局者意见不一致时,应立即报请裁判长处理。裁判长可 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移动之子挪回原处;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下 如属故意移子,应判移子者为负。

四、对局中,因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棋局散乱,应经双方复盘确认后,继续比赛。如 双方没有能力复盘,则判和或重下。 如对局者确属无意散乱了棋局,可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 如对局一方故意散乱棋局,判负。

第九条 提子

下子后,误将对方有气之子提取,判误提者警告一次,把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第十条 禁着点

棋子下子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第十一条 全局同形再现

一、劫争马上回提,判回提者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二、终局时,按照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不允许如图3所示的“假生”作为活棋。

三、对双方互不相让的三劫、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二子等罕见特例,可判和棋或者重 下。

四、根据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对局者不得把如图8或类似的情况作为不能终局的理 由。

第十二条 终局

一、轮走方确认终局,着手随之弃权,如对方不同意终局,可再下子。此时弃权方恢复着 手权利,对局继续进行,直至双方确认终局。

二、双方都表示终局后,如棋盘上尚留有双方可争之点,按双活处理。

三、对死棋和活棋的确认,必须对局者双方意见一致。如有争议,以实战解决。

第二十二条 封棋

续弈时,封局方必须按封棋的点下子。如封棋之点已有棋子时,判弃权一次,轮对方下子。

第二十三条 计时

在有计时制的比赛中:

一、一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判其弃权作负。

二、双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则判双方弃权作负。

三、一方或双方迟到均未超过规定时间,则在一方或双方时限内分别扣除各自的迟到时 间。

四、提子时,必须把棋子提清后方可按钟,违者劝告或警告一次。但在读秒时,提子不计 时间。

五、对局者用时(包括读秒)超过时限,一律判负。

六、读秒时间棋手离席,裁判员应按规定继续读秒计时,超时判负。棋手如急需离席,须 在对方思考时提出,并征得裁判员同意,但每局只限一次。

第二十四条 赛场纪律

一、对局者在比赛中,无故中途退场,警告一次并申报大会组委会。

二、对局者如有妨碍他人思考的行为,给予劝告或警告一次。

三、对局者在比赛未终局时,查阅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棋势者,根据情节判警告一次或判 负。

第二十五条 其他

一、凡裁判法所未包括的犯规现象,裁判员根据总则或竞赛规程的精神,作合理的判决, 对不能确认的判例,应及时申报裁判长处理。

二、对局者被判的警告,应记录在案,在一局棋里满二次者,判该局为负。

前不久,中国围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重新修订了《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和《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实施细则》,引起全国各地的围棋爱好者和各省、市围棋工作者广泛关注,为使大家更加了解该文件的内容和修订的纲要,我们结合该文件的修订过程作如下解析。

2005年初,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召开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的会议,部分总局中心和省、直辖市体育局派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内容是征求大家对重新修订运动员技术等级的意见,并向大家传达了总局对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的想法,介绍了总局和国家教育部关于运动员上大学的一些最新的优惠政策。(详见教育部和总局的相关文件)重点强调了严格管理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重要性,并要求相关等级的运动员今后在获取等级称号之前需要公示,以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业余段位是围棋运动员(1级运动员及以下称号)技术等级参照的重要标准,根据总局的精神,协会同样需要对业余段位严格管理,同样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协会早在1992年就制定了《中国围棋业余段位制》,当时借鉴了他国的一些经验,主要目的是提高围棋爱好者的兴趣。另外,当时运动员上大学的政策在围棋项目中体现得不是很明显,因此大家并未把业余段位严格地与等级认证联系起来。现在,业余段位必须按等级认证加以管理。可以说《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和《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实施细则》与1992年《中国围棋业余段位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此。

以下重点解读几处修订:

一、公示

1、 获得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业余7段、6段(可申请1级运动员)5段、4段(可申请2级运动员)证书的棋手须在中国棋院围棋网上公示。

注:2级运动员以上已经可以享受较大优惠政策,因此,必须严格要求。

2、 各省、直辖市体育局所辖棋院、棋类协会或围棋协会(以下简称一级代理机构)须记录自己辖区的获得业余1段以上证书的棋手的信息,并报协会备份。

注:希望地方棋协加强信息管理,更好地为围棋爱好者组织活动。协会掌握了全国围棋爱好者的信息,便于统计,便于提供资讯,便于为爱好者之间搭建互动平台。

二、鉴定

1、 首先由一级代理机构向协会推荐鉴定棋手,协会认可后生效。

注:增强地方棋协权威性。

2、 鉴定棋手所推荐的业余棋手应年满18岁,通过鉴定而获得的业余段位,不能作为申请等级运动员的依据。

注:18岁以下的业余棋手是运动员技术等级最为敏感的群体,矛盾也最尖锐,我们鼓励小棋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比赛中创出好成绩,获得符合自己实力的业余段位。

三、年审

为了地方棋协更好地贯彻总局和协会的要求,从2005年起,协会对一级代理机构实行年审制度。

注:对于弄虚作假、滥发证书或不作记录的单位加以监管。对于长期不作为的一级代理机构也会采取相应措施。

四、证书

1、 统一预定。一级代理机构于每年12月1日至31日向协会预定所需证书数额,并在通过了年度审核后领取预定的证书。

注:统一预定,便于管理,减少工作量。

2、证书编号。段位证书的编号共9位,编号方法为:前3位是各省(市)身份证号的前3位数、中间2位是年号、后4位是当年发放各等级的序列号。中国围棋协会编号前3位为000。

注:便于统计。

五、级位制

采纳地方棋协建议,增加级位制,便于普及推广。

自92年协会制定《中国围棋业余段位制》以来,这次是首次修订。13年来,围棋在全国更加普及,围棋被更多人喜爱,社会影响力也有所增强。围棋的业余段位作为衡量棋手水平的尺度被社会所熟知,段位证书作为等级认证也被社会所接受。这是围棋发展的结果,是我们广大围棋爱好者倾心支持的结果,也是来之不易的结果。业余段位越反映棋手实际水平,社会的认知度就会越高,真正在围棋上刻苦用功的棋手就越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反之,如果我们疏于维护这一体系和标准,社会认可度必将渐行渐远。

总之,协会对业余段位的管理,一方面要遵照总局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管理规定,另一方面要吸取广大围棋爱好者和各地方围棋协会的建议,逐步完善。

中国围棋协会

2005年9月20日

转自搜狐

围棋对弈被称为“手谈”,双方以落子作为语言进行交流,每手棋都传递着信息。

从战术上讲,围棋中有“金角银边草腹”之说。意指围取同样多的地,在棋盘角上可利用棋盘的两条边,所需子力(手数)最少;在棋盘边上只能利用棋盘的一条边,所需子力(手数)较多;在棋盘中腹没有边可利用,所需子力(手数)最多。故主流弈法多优先在棋盘角和边上围地。

围棋是一门经济学。不同于其他棋类项目以先擒获对方某种棋子为胜,追求达到目标的过程,围棋以控制地盘大者为胜方,追求数量的优势;而与其他棋类项目一样,围棋也是双方轮流下子,棋子及落子的机会就是棋手所掌握的稀缺资源。经济学就是研究如何配置有不同用途的稀缺资源以尽可能地满足人类无限的欲望的科学。围棋研究如何把有限的子力资源配置好,以尽可能地满足棋手控制更大地盘的欲望。用己方的6枚棋子在角上围2目活棋是容易的,但资源配置效率却很低,对手的6枚棋子完全可以围出更多的活棋而获得优势。

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机会成本,鱼与熊掌不可得兼,鱼和熊掌互为机会成本,须作取舍。这在围棋特有的“打劫”中也有体现,劫争和劫材互为机会成本,亦须取舍,也适用比较利益原理。

实际上,取舍贯穿整个下棋过程,如果以中庸或‘和’的角度理解围棋就会有更多的对人生的体会。

不同于国际象棋和军际象棋、军棋等,棋盘上的子力数随棋局进展单调递减,绝不可能增加,围棋盘上的子力数除了被提吃外,一般随棋局进展而增加。故除了第一手棋外,每一手落子都是在原有局面子力存量基础上的增量,后续的每一手落子都要作一次边际分析,而边际分析正是经济学的重要研究方法。

博弈论是从包括围棋等在内的各种游戏(game)中总结出来的,也适用于围棋。

经济学的另一个重要原理是较多的预期收益往往伴随着较大的风险,围棋亦如此。用己方的6枚棋子在角上围2目地是牢靠的,自己可在这2目地盘上作主,没有风险,区区2目地的收益却很低;而用同样的6枚棋子围出更多的地盘,收益是多了,但有时这样的地盘上就不一定能自己作主了,有被对手破除的风险。这与经济现象何其相似!

围棋有点像经济史上的圈地运动。

围棋起源

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黑白世界的围棋,是我国古人所喜爱的娱乐竞技活动,同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悠久的一种棋戏。由于它将科学、艺术和竞技三者融为一体,有着发展智力,培养意志品质和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思想意识的特点,因而,几千年来长盛不衰,并逐渐地发展成了一种国际性的文化竞技活动。

围棋,在我国古代称为弈,在整个古代棋类中可以说是棋之鼻祖,相传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据《世本》所言,围棋为尧所造。晋张华在《博物志》中亦说:"舜以子商均愚,故作围棋以教之。"尧、舜是传说人物,造围棋之说不可信,但它反映了围棋起源之早。春秋战国时期,围棋已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了。《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曾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公元前559年,卫国的国君献公被卫国大夫宁殖等人驱逐出国。后来,宁殖的儿子又答应把卫献公迎回来。文子批评道:"宁氏要有灾祸了,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用"举棋不定"这类围棋中的术语来比喻政治上的优柔寡断,说明围棋活动在当时社会上已经成为人们习见的事物。

秦灭六国一统天下,有关围棋的活动鲜有记载。《西京杂记》卷三曾有西汉初年"杜陵杜夫子善弈棋,为天下第一人"的记述,但这类记载亦是寥如星辰,表明当时围棋的发展仍比较缓慢。到东汉初年,社会上还是"博行于世而弈独绝"的状况。直至东汉中晚期,围棋活动才又渐盛行。1952年,考古工作者于河北望都一号东汉墓中发现了一件石质围棋盘,此棋局呈正方形,盘下有四足,局面纵横各17道,为汉魏时期围棋盘的形制提供了形象的实物资料。与汉魏间几百年频繁的战争相联系,围棋之战也成为培养军人才能的重要工具。东汉的马融在《围棋赋》中就将围棋视为小战场,把下围棋当作用兵作战,"三尺之局兮,为战斗场;陈聚士卒兮,两敌相当。"当时许多著名军事家,像三国时的曹操、孙策、陆逊等都是疆场和棋枰这样大小两个战场上的佼佼者。著名的"建安七子"之一王粲,除了以诗赋名著于世外,同时又是一个围棋专家。据说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对围棋之盘式、着法等了然于胸,能将观过的"局坏"之棋,重新摆出而不错一子。

我国围棋之制在历史上曾发生过两次重要变化,主要是在于局道的增多。魏晋前后,是第一次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魏邯郸淳的《艺经》上说,魏晋及其以前的"棋局纵横十七道,合二百八十九道,白、黑棋子各一百五十枚"。这与前面所介绍的河北望都发现的东汉围棋局的局制完全相同。但是,在甘肃敦煌莫高窟石室发现的南北朝时期的《棋经》却载明当时的围棋棋局是"三百六十一道,仿周天之度数。"表明这时已流行19道的围棋了。这与现在的棋局形制完全相同,反映出当时的围棋已初步具备现行围棋定制。

由于南北朝时期玄学的兴起,导致文人学士以尚清谈为荣,因而弈风更盛,下围棋被称为"手谈"。上层统治者也无不雅好弈棋,他们以棋设官,建立"棋品"制度,对有一定水平的"棋士",授予与棋艺相当的"品格"(等级)。当时的棋艺分为九品,《南史·柳恽传》载:"梁武帝好弈,使恽品定棋谱,登格者二百七十八人",可见棋类活动之普遍。现在日本围棋分为"九段"即源于此。上述这些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围棋游艺技术的提高,为后来围棋游艺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和向国外的传播奠定了基础。

唐宋时期,可以视为围棋游艺在历史上发生的第二次重大变化时期。由于帝王们的喜爱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围棋得到长足的发展,对弈之风遍及全国。这时的围棋,已不仅在于它的军事价值,而主要在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增长智慧。弈棋与弹琴、写诗、绘画被人们引为风雅之事,成为男女老少皆宜的游艺娱乐项目。在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第187号唐墓中出土的《仕女弈棋图》绢画,就是当时贵族妇女对弈围棋情形的形象描绘。当时的棋局已以19道作为主要形制,围棋子已由过去的方形改为圆形。1959年河南安阳隋代张盛墓出土的瓷质围棋盘,唐代赠送日本孝武天皇、现藏日本正仓院的象牙镶钳木质围棋盘,皆为纵横各19道。中国体育博物馆藏唐代黑白圆形围棋子,淮安宋代杨公佐墓出土的50枚黑白圆形棋子等,都反映了这一时期围棋的变化和发展。

唐代"棋待诏"制度的实行,是中国围棋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标志。所谓棋待诏,就是唐翰林院中专门陪同皇帝下棋的专业棋手。当时,供奉内廷的棋待诏,都是从众多的棋手中经严格考核后入选的。他们都具有第一流的棋艺,故有"国手"之称。唐代著名的棋待诏,有唐玄宗时的王积薪、唐德宗时的王叔文、唐宣宗时的顾师言及唐信宗时的滑能等。由于棋待诏制度的实行,扩大了围棋的影响,也提高了棋手的社会地位。这种制度从唐初至南宋延续了500余年,对中国围棋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从唐代始,昌盛的围棋随着中外文化的交流,逐渐越出国门。首先是日本,遣唐使团将围棋带回,围棋很快在日本流传。不但涌现了许多围棋名手,而且对棋子、棋局的制作也非常考究。如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年)来唐入贡的日本国王子所带的棋局就是用"揪玉"琢之而成的,而棋子则是用集真岛上手谈池中的"玉子"做成的。除了日本,朝鲜半岛上的百济、高丽、新罗也同中国有来往,特别是新罗多次向唐派遣使者,而围棋的交流更是常见之事。《新唐书·东夷传》中就记述了唐代围棋高手杨季鹰与新罗的棋手对弈的情形,说明当时新罗的围棋也已具有一定的水平。

明清两代,棋艺水平得到了迅速的提高。其表现之一,就是流派纷起。明代正德、嘉靖年间,形成了三个著名的围棋流派:一是以鲍一中(永嘉人)为冠,李冲、周源、徐希圣附之的永嘉派;一是以程汝亮(新安人)为冠,汪曙、方子谦附之的新安派;一是以颜伦、李釜(北京人)为冠的京师派。这三派风格各异,布局攻守侧重不同,但皆为当时名手。在他们的带动下,长期为士大夫垄断的围棋,开始在市民阶层中发展起来,并涌现出了一批"里巷小人"的棋手。他们通过频繁的民间比赛活动,使得围棋游艺更进一步得到了普及。

随着围棋游艺活动的兴盛,一些民间棋艺家编撰的围棋谱也大量涌现,如《适情录》、《石室仙机》、《三才图会棋谱》、《仙机武库》及《弈史》、《弈问》等20余种明版本围棋谱,都是现存的颇有价值的著述,从中可以窥见当时围棋技艺及理论高度发展的情况。

满族统治者对汉族文化的吸收与提倡,也使围棋游艺活动在清代得到了高度发展,名手辈出,棋苑空前繁盛。清初,已有一批名手,以过柏龄、盛大有、吴瑞澄诸为最。尤其是过柏龄所著《四子谱》二卷,变化明代旧谱之着法,详加推阐以尽其意,成为杰作。

清康熙末到嘉庆初,弈学更盛,棋坛涌现出了一大批名家。其中梁魏今、程兰如、范西屏、施襄夏四人被称为"四大家"。四人中,梁魏今之棋风奇巧多变,使其后的施襄夏和范西屏受益良多。施、范二人皆浙江海宁人,并同于少年成名,人称"海昌二妙"。据说在施襄夏30岁、范西屏31岁时,二人对弈于当湖,经过10局交战,胜负相当。"当湖十局"下得惊心动魄,成为流传千古的精妙之作。

请问下关于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问题

中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经过一个漫长的摸索过程中走过来的,承如社会发展到今天,人在不断进步,制度也要相应跟上时代进步,跟上体育发展的需要。

当初国企改革要经历政企分离、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一系列关键环节一样,体育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处于一个全新发展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改革连续不断地进行,控制矛盾产生和积累的最小量是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一)短期创新抓住焦点

短期的改革与创新有两个焦点:一是举办本国大事——北京奥运会,一是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前者为重中之重,后者为民心所系。这是两件很透明的具体的实事,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中国举办,如果仅仅是借鉴外国经验,其结果难以超越平庸;只有创新,才有可能先进。因此,这两件大事应该上升到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小康、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较高层面来进行综合的深入探讨。

1. 重中之重——奥运会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

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认为,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将给中国和世界体育留下独一无二的宝贵遗产。独一无二,意味着必须创新。

“举国体制”的最高目标瞄准的是奥运会,而奥林匹克不是工具而是GAME,是游戏,是玩具,是欢快交流的娱乐盛会。它在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曾一度沦落为工具,但在理性和功利的冲突中很快挣扎出来,摆脱阴影,成为人类最庞大的文化“玩具”。在一个和谐的小康社会,任何运动会都应该是大众的节日,都是纵情发挥创造力的场合。

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已经过去不短的时间了,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集中了上下五千年传统文化和13亿欣欣向荣的人口,无与伦比的资源必然造就一届十分出色的奥运会。要办得出色就必须创新,但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我们集中全力去追求2008年奥运会金牌的数量,这是必须的。然而,这不是唯一的——哪怕夺下全部金牌,也不能与出色的奥运会画等号。

2. 民心所系——大众体育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尚在摸索之中

体育改革相对于经济改革来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征,这是教育文化领域共同存在的状况。中国体育在极度辉煌后,惯性运行力很大,有一个转换角色的艰难过程,这也是体育改革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中国体育的改革前松后紧、迟发先至,把握从微观到宏观,从点到面的增量过程,从制定改革战略、承担启动期要付出的克服阻力和失败风险的成本、有效保证运作的连续性等动作上,表现出体育体制内在功能的渐变。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点及面、由浅入深、有序推进,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都要取得明显成效。

全民健身计划已经颁发有10年之久了,但至今没有形成成熟的体制,没有一套统一推行的标准,这与中国地广人多,各个地域生活环境、经济发展状态不无关系,而且运行机制也尚在摸索之中。群众体育之所以是软任务,是因为没有硬指标,也无法强制执行。

政府制度创新的总原则就是要通过彻底实行管办分开,政事、政企分开,实现“四大转变”,即从办向管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管直属企事业单位向管社会转变、从封闭式内向型管理向开放式外向型管理转变,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政府职能形象,从办体育的繁杂活动中解脱出来,建立“有限责任”政府,切实担负起导向把握、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投入机制方面,也应进行改革。未来财政将主要指向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根据体育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进行投入,重点用于加强大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要转变对公益性体育的投入方式,促使形成良性的管、办运行机制,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中期创新面向体制

中期的改革与创新必须面向体制。体育体制改革受部门体制、财政体制、人事劳动制度、政治制度改革进程以及市场化程度的制约,步履艰难。没有人能够承担因改革失利而带来的金牌减少的后果,更没有人愿意背负影响2008年奥运会成绩的指责。因此,中期的改革与制度创新应该放在2008年以后,遵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真正变办为管——主要从政府高度集权的竞技管办垄断制度入手,以真正发挥社团功能为突破口。设想如下:

1. 国家体育总局简政放权,促进中华体育总会和国家奥委会的职能化

(1)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八),“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国家体育总局按国家所赋予的职能检查各司局的设置,主动放出具体操办各类体育活动的权利,主动精简与合并目前职能模糊不全的机构,再次缩小非管理职能的编制;要把管理重心放在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上,管导向、管原则、管规划、管布局,管市场、管秩序,管住方向,管活机制。

(2)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九),“利用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八条指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以发展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主要任务的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必须组建实体化的常设机构,成为直属体育总局的事业单位。国家奥委会负责执行奥运项目的国家金牌采购计划,垂直管理各奥运项目的单项协会——直至高水平运动俱乐部、奥林匹克训练营,充分凝练和继承旧体制的优势,形成奥运“一条龙”新模式,以适应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转型。

(3)近年来有学者建议:中国奥委会主管全国性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中华全国体育总局主管全国性非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并在各自职能范围对行使对各运动项目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控权。这在理论上看来很顺,但实际运作有很多问题。譬如,许多运动项目既是奥运项目又是群体项目如何管?如果出现教育部门管学校体育相对游离的状况怎么办?非运动项目的体育活动如何管办等。因此,可以考虑建立像以前的“中华体育协进会”那样的一个最高级别的综合性体育社团。

体育总会可以在中国奥委会之上或之下,负责各种运动项目的推广和公益性体育活动的扶持,按照国家统计局2002年把体育划归文化娱乐产业的导向进行制度创新,在休闲娱乐活动中拓展体育产业的空间;增加和完善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中央级社团机构和网络体系,承接诸如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小城镇及农村体育网点的具体建设工作,真正把大众体育抓起来。

2. 撤消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促进单项运动协会的法制化

行政手段是政府体育行政机构的主要管理手段。这一手段的实质是这些机构拥有的法定权力,主要包括制定政策的权力、编制计划和规划的权力、检查和评估的权力、预算拨付的权力、人事调动以及行政处罚的权力等。这一指令性手段的特点是指挥有力、时效性好,但运用不当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市场经济要求体育下放权力,陡然转轨可能遭到原体制利益集团的抵制,加大改革成本。因此,采用了设立各项目管理中心的缓冲办法。但是,目前的机构仍然只是过渡性的,不能使其固化。在形成新的利益集团后,改革的过程不能过长的滞留,以避免改革前期的动力变为改革后期的阻力。管理中心应彻底放弃依赖政府的思路,转为完全的社团实体。

1994年,国家体委将部分职能从机关分离出去,成立了首批14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997年又组建了6个项目管理中心,并对3个管理中心进行了调整。至此,体育体制改革似乎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目标,但实际上更具有管办混杂的官民二重性,有人称“怪胎”,有人称“毒瘤”,摒除感情色彩可以看出,这在体育改革之路上又多了一道新的制度障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单项运动协会法制化的重要步骤是接管中心的事务,全面介入训练和赛事的经营管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存在缺乏法律依据。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国家的投入在一段时期内维持稳定,推出政府采购举措,明确投入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奥委会拨付经费,实行政府“采购”制,各协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项目资金,签订产销合同,委托生产金牌。

改革多年来,各单项运动协会仍然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是自身悬空,因此不能依法管理。尽管1986年《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就提出了要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种体育协会、运动协会的作用,并提出了运动协会的六项主要职责,但是这样自上而下的号召是没有基础的,浮在空中无法落实。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是来自上面的精神,同时也是集中了群众智慧和基层呼声的举措。实践多次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组织和个人积极性的创新,只有获得了多数人认可的改革,方能真正实施并取得实效。所以,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向上交差,改革的有效推进归根结底还是自下而上。改革的技术路线应该自下而上,改变过去协会只对上负责,应代表全体成员利益,通过增强会员实力自下而上地增强协会实力。

实行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改造,分步实施转企改制,把各省、市的体工队改为俱乐部,国有资产改为股份,吸引社会资金。国有资产采用折算入股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二十),“分期分批进行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在具体实施中应特别考虑由协会负责在选材、训练体制和竞赛体制的运作系列中同步改革;可考虑先在国内大赛中试行单项协会全面介入,2010年广州亚运会推行,平稳与国际接轨。

3. 扶持民营体育产业扩大改革发展领域

吸引实力雄厚的民营资本参与体育产业,推行股权制扩展民营化,促使俱乐部实体化。目前在篮球和兵乓球上已经开始了推行俱乐部,而且经过了这几年的实行,情况是良好的,也从中解决了政府负担问题,一切都靠市场来调节。推行还在继续中,使一些运动能够和市场结合,配合与商业化,也能更好的带动民众关注体育运动。

(1)首先,政府管理部门的放权,放权的关键在于国有体育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政府通过设立与行使公共权力的职能部门相分离的出资人机构,控股重要的企业和运营国有资产,以股东的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清楚界定国有产权的基础上,第一步要下放的就是国有体育资产的使用权,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委托、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将目前政府直接管理的体育资产授权体育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管理;单位法人的地位确立后,就成为受法律保护的自主经营实体,拥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自主权和收益分配自主权,政府不再直接下达指令性体育产品生产计划,不再无偿调用体育企业的人财物和产品。

以国有资产为主的体育场馆设施的产权改革就成为当前微观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从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实践来看,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资本运作,是推动国有企业体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一是为各种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创造平等机会,既有利于激活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也能够直接改变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状况;二是面向市场运用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资产置换、公开拍卖、出售转让等各种资本运营的手段和方式,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多样化的企业体制。在对国有体育企业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鼓励国内外民营企业进入政策允许的体育产业领域,最终形成多元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除了产权所有人的多元化,还可鼓励投资人投资方式的多元化。

体育产业的制度创新需要三权分离:

所有权——国有

管理权——社团

经营权——公司

(2)实施操作系统发育不足,无基层的功能组织,是制度创新的微观障碍。基础的细胞性质的改革特别重要。如高校办运动队提出多年,以前主要是场地设施条件不具备,现在许多大学新建的体育场馆已不逊色体工队,有条件大力发展学校的体育俱乐部,体育管理部门应采用各种手段调动学校生产体育准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地方体育部门办的运动技术学院,要与体校结合起来探索新的生存发展的方式,体工队改制仍然要走俱乐部实体化的道路。

淡化发展高水平竞技运动官方色彩,改变体育管理部门高度垄断具体操办的方式,把精英选手的集训制改为选拔制,真正打开社会办体育的入口;各省市的专业队逐步改制为俱乐部,依托训练基地和学院完成实体化;政府一段时间稳定投入,国家以固定资产入股,建设股份制俱乐部: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改制,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以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参照国营企业改制,采取多种形式改制重组。

(3)制定税收、经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国内外社会力量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体育俱乐部通过利益排他机制而取得共同利益的自愿组合,既可以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方式经营,也可以采用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形式进行经营。体育俱乐部是提供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健身参与等体育准公共产品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可以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鼓励各企业和俱乐部办运动队,部分市场成熟的项目职业化并成立行业联盟。根据WTO精神,外国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中国参赛办赛,因此体育市场的行业垄断形式将发生很大变化。借我国首次在首都以外举办亚运会的时机,试行各省市高水平俱乐部精英运动员进行国家选拔和参赛的新制度。

由于“十一五”期间有奥运会、亚运会举办等特殊情况,改革的措施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在国内各地比较而言,从广州开始局部试点较为适宜。2005年开始,广州市体育局可在单项协会主办赛事、以基层体工队改革为俱乐部制以及与运动院校协调发展新机制的研究,大胆尝试新模式,争取在亚运会举办时能检验有关制度创新的成果。

“举国体制”是中国竞技体育攀登世界高峰的一张战无不胜的王牌,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效益,成为许多国家羡慕的摘取金牌的最佳途径。这个体制是特别适用与发展中国家快速提高竞技水平的“软件”,目前属于功能强大的高版本而没有必要立即与国际全面接轨,置换为发达国家的自由自主型的训练模式。换言之,“举国体制”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将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唯一的前提是它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必须走出急功近利陷阱,建立远大的体育理想。

对“举国体制”这样一个经过半个世纪巨大投入而至今仍然在国际体坛发挥巨大威力的高水平竞技运动体系,正如所谓的“两弹一星”和许多国营大型企业,还将在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上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能因为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就弃之若蔽履。何况计划经济的产物,并非都一无是处,经过改革也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去生存。对于几十年形成的庞大体系,改革虽然艰难,但比起其他领域如国营企业的转轨,“举国体制”却要轻松多了,其经历的波折和付出的机会成本都是可以接受的。

“举国体制”不能扔掉,但又非改革不可,必须使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对其改革既不能脱离国内体制改革的进度,又要保持中国特色和国际优势。所以,唯一的出路还是认真进行内部的改革,脱胎换骨,实现体制创新,打造一个新体制。

这一体制必须具有最大的社会包容性,无论在大众体育,还是在竞技体育,无论运动训练,还是运动竞赛,无论专业训练,还是业余训练,都可以容纳多元的,多种组织形式的,以及不同所有制的形态,要像张开的双手承接社会的各种积极性,走体育社会化的道路。

在调整后的国家行业分类中,体育被归入文化产业,原属于体育的所谓“娱乐体育”“休闲、健身体育活动”,被划入文化产业之中的“休闲健身娱乐服务”行业,与特指专业竞技运动的体育行业分离,成为与体育并列的分类。这也正预示了我国体育回归文化本位的未来走势。体育体制更应尽早应变,以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中国体育长期的改革与创新目标,已经初步有了个雏形的形成。中国体育已经走过曲折的道路,需要的只是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认识体育的文化本位和普世性原则,呼唤已经模糊的理想和信念。乘着中国体育走向2008史无前例的巅峰之际,我们绝不错失良机,重新树立起具有灵魂性质的中华体育精神,形成新的完整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在理想的指引下,走向绚丽的终极目标。

我想你是要写成论文的形式吧,以上我摘取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也已经加以修改了,文章是有我自己的话再配上资料的,可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你看看用不用的上吧,希望能够帮到你。

新中国的体育发展史是怎样的?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体育运动才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而得以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党和政府重视体育工作,把增强人民的体质,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作为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首要任务。1949年,新中国刚刚诞生,就成立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1952年成立了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此后,各级体委机构也建立起来。教育部门、共青团、工会和部队都成立了体育机构,到80年代,还成立了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伤残人体育协会、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中国龙舟协会、中国轮滑协会、中国钓鱼协会、中国信鸽协会。中国武术协会,并恢复和新建了火车头、前卫、银鹰、煤矿、林业、石油、农民、水利、电力和建筑工程公司等15个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从组织上加强对各行各业体育工作的领导。近几年来,由于体育运动的广泛普及和世界体育环境的发展,中国也兴起了体育热潮,各种群众性体育组织层出不穷,最近,北京又成立了奥星促进会。

1949年,中国人民-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列入了"提倡国民体育"的内容,从法律的高度指出了体育工作的重要性。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同年11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公布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广播体操简单易行,是适合于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活动,四十多年来,广播体操不断改进和发展,更加科学和通用,已公布-广播体操七套。对于少年和儿童的日常体育训练,国家和政府也高度重视,截止到1985年为止,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已公布十套,国家体委还编制过纺织工人操、煤矿工人操、钢铁工人操等,在全国推行,有些国家和地区还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编制出多种生产操,根据不同的病情编出保健操。尤其是为了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还编制出眼睛保健操。

1954年,中共中央批准国家体委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批录中指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同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活动的通知》,通知"正式规定在每天上午和下午工作时间中抽出十分钟做工间操"并"提倡早操和球类等多种多样的体育运动"。这一年,还公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在全国施行,这一制度在六十年代改称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三十多年来,已有二亿多人达到各级标准,促进了广大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为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奠定了基础,创造了环境。

1955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提出"在全国人民中,首先在厂矿、学校、部队和机关青年中,广泛地开展体育运动,以增强人民体质"。1959年,周恩来总理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体育工作中,应贯彻执行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逐步提高我国的体育水平"。1960年,党中央在《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凡能做到的,都要提倡做体操、打球、跑步、爬山、游泳、打太极拳及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由于党和政府对体育工作的一贯重视,倡导,鼓励,群众体育运动更加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并从中国地广人多,各地情况不同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总结出业余、自愿、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的原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出现了新的-、经济形势,体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取得了更大的进步。1979年,国家体委提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工作,重点抓好学校体育,积极开展工农体育活动,大力加强少年儿童的业余训练"。十几年来,群众体育和业余训练得到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发展到二万多项,参加训练的学生200多万人,工农体育也蓬勃开展,社会办体育的热潮正在兴起,既有国家办,又有各部门、各行业和集体个人办,社会团体、集体和个人资助体育,修场地,建学校,搞竞赛的情况都有。海外华人和港澳同胞也投资运动支持国内体育事业的发展。现在,从城市到乡村,男女老幼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伤残人也投入到体育活动中去。活动内容既有近代体育,又有民族传统体育、家庭体育、体育旅游,医疗体育等新生事物,群众体育的路子越走越宽,体育运动的质量不断提高。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充分肯定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此时35年来体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同时,也指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模、普及程度,和发展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要求全党全社会都要重视加强体育工作,进一步发展全民族的体育运动,逐步摸索出一条中国式的体育发展道路,创造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更加认识到体育发展的重要性,在人才培养和财力支持方面做出很大的努力,国家体委多次召开体育工作会议,研讨中国体育现状、发展方向,主张广泛开展同世界各国运动员的技术交流。

党和国家的重视,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使中国体育运动技术水平愈来愈高,摘掉了"东亚病夫"的帽子,正逐步挤身于世界体育强国之林。

近代体育项目从十五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传入中国,在城市和学校里逐步开展起来,随之竞赛活动也日益兴起。本世纪初,一些城市开始举办运动会,国际体育竞赛也有所开展。在旧中国,国内规模较大的竞赛活动,有1910年至1948年间先后举办的七届全国运动会。有影响的地区性运动会有1913年至1934年先后举行的十八届华北运动会,和1923年至1936年举行的共六届华中运动会。此外,参加的国际性体育比赛主要有1913年至1934年举行的总共十届远东运动会。1932年至1948年先后共参加了三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但由于运动技术落后,运动成绩长期处于低水平。根据1936年至1948年的统计,田径项目总共只打破过八项全国纪录,绝大多数项目的全国纪录只相当于新中国二、-运动员的水平,同西方体育强国相比其差距显而易见,在国际性比赛中也仅在远东运动会上取得过一些名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泛开展各项体育运动,其中包括29个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现在已经成立了50多个单项运动协会,为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创造了各种条件。早在1954年,旧中国的游泳纪录就已全部被刷新,绝大部分田径项目的纪录也被刷新。从1959年举行第一届全国运动会以来,到1993年已举办七届全运会。截止目前,在历届全运会上,我国运动员30多次打破田径、游泳、射击、举重、射箭、跳伞、航空模型等项目的世界纪录,打破全国纪录达两千多次。此外,近几年来,还创办了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农民运动会、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也于1991年在南宁举行。

中国的国际体育交往也日益频繁,早在1989年,中国就已加入74个国际体育组织和38个亚洲体育组织,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八千多次体育交往,共达十多万人次。其中参加的综合性运动会除奥运会以外,还有1963年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有48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新兴力量运动会。在这届运动会上,充分显示了中国的实力,共获66枚金牌,56枚银牌,46枚铜牌,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都列在首位,并有13人17次打破162项全国纪录,两人2次打破两次世界纪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1974年起参加了5届亚洲地

新中国的体育发展史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刚刚成立,就组织召开了“全国体育工作者代表大会”,提出了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体育的号召。1952年6月10日,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题词,为我国体育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随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相继成立,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大力加强,体育得到广泛普及和显著提高,逐渐摆脱了旧中国体育的落后面貌。

新中国体育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受到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由于国际奥委会等国际体育组织内少数势力顽固坚持反华立场,我国于1958年被迫中断了与国际奥委会等国际体育组织的联系。“文革”期间,体育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文革”结束后,体育事业走上正确发展道路,发生深刻变革。1979年,我国恢复了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席位。1980年,我国首次组队参加冬季奥运会。1984年,改革开放后我国首次组队参加夏季奥运会。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一部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交往,已成为国际体坛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我国共有259人在世界和亚洲体育组织担任409个职务,任秘书长以上职务的230个,先后有34人获得奥林匹克勋章。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体育在管理体制、群众体育管理制度、训练和竞赛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探索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体育战线不断深化对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积极开创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道路,为新时期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中国体育成就:

1956年6月7日,上海陕西南路体育馆,中苏举重友谊比赛中,20岁的广东小伙子陈镜开,以133公斤的挺举,创造了中国体育史上第一个世界纪录。中国从此开始了向着世界体育顶峰的迈进。

1959年4月5日,从香港回到祖国大陆、年仅21岁的运动员容国团,在前联邦德国多特蒙德举行的第25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中,一路过关斩将,奋力夺得了男子单打冠军,这是中国体育史上的第一个世界冠军。

1959年9月13日,国力蒸蒸日上的中国在北京举办了第一届全国运动会,近8000名运动员汇聚在一起,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好成绩。

1960年5月25日4时20分,中国人第一次站在了世界之颠。中国登山运动员王富洲、贡布、屈银华首次登上了海拔8848.13米的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这也是人类历史上首次成功地从珠峰北路攀上顶峰。

1981年11月16日,已经在第三届女排世界杯赛上6战6胜的中国队,迎来了最后的对手日本队。大贩体育馆里日本观众的助威声震耳欲聋,中国队沉着应战,终于以不败的战绩,赢得了中国三大球中的第一个世界冠军。从此后,中国女排屡战屡胜,创造了“五连冠”的奇迹。

1984年7月,中国派出强大阵容来到美国洛杉矾,参加了在这里举行的第23届奥林匹克运动会。7月29日,比赛刚开始,中国射击选手许海峰就在男子自选手枪慢射的比赛中,以566环的成绩夺得了这个项目的冠军,这不仅是本届奥运会的首枚金牌,也是中国人在奥运会上获得的第一枚金牌。当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将金牌佩戴在许海峰胸前时,激动地宣布:“这是中国体育史上最伟大的一天。”中国取得了奥运金牌榜上“零”的突破。

  • 评论列表:
  •  萌懂折奉
     发布于 2022-07-17 04:10:42  回复该评论
  • 不一致时,应立即报请裁判长处理。裁判长可 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移动之子挪回原处;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下 如属故意移子,应判移子者为负。四、对局中,因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导
  •  世味信愁
     发布于 2022-07-17 09:48:04  回复该评论
  • 提,判回提者着手无效,弃权一次。二、终局时,按照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不允许如图3所示的“假生”作为活棋。三、对双方互不相让的三劫、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二子等罕见特例,可判和棋或者
  •  南殷卮留
     发布于 2022-07-17 08:44:57  回复该评论
  • 论上看来很顺,但实际运作有很多问题。譬如,许多运动项目既是奥运项目又是群体项目如何管?如果出现教育部门管学校体育相对游离的状况怎么办?非运动项目的体育活动如何管办等。因此,可以考虑建立像以前的“中华体育
  •  语酌独语
     发布于 2022-07-17 07:01:41  回复该评论
  • 一颗棋子之后,就是禁着点(也作禁入点) 第五条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子,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禁止被提方下子。第六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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