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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初三,是男生,昨天出去玩的时候,被同班的体育委员抵在墙上强吻了。。。这。。以后见面咋办啊?
- 2、同班男生体育课一直盯着我屁股看该怎么办?
- 3、孩子在校上体育课期间老师不在,被同班学生绊倒,造成骨拆,应由那方负责?怎样承旦责任?应承那些责任?
我初三,是男生,昨天出去玩的时候,被同班的体育委员抵在墙上强吻了。。。这。。以后见面咋办啊?
先冒昧的问一下,同班体育委员是男是女??
如果是女生的话,男人就该坦然点面对。不管喜欢不喜欢,都该正确直视男女关系问题……你这个年龄段,友情比爱情更加珍贵!LZ明白?
如果是男生……厄~~~ 祝你好运!
同班男生体育课一直盯着我屁股看该怎么办?
你可以把你的屁股遮住。或者离她远一点逃出他的视线。如果实在气不过你就可以直接去问他。但是我觉得这样挺尴尬的。你就当没看见。走开就可以了。
孩子在校上体育课期间老师不在,被同班学生绊倒,造成骨拆,应由那方负责?怎样承旦责任?应承那些责任?
一般是由造成损害者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教育机构根据受损害者的民事行为能力来承担不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监护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第三人侵权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