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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中心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相关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专项体育运动设施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内健身房等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第七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关于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八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因地制宜、方便使用的原则,并以公示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举行听证会。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根据农村特点和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为农村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创造条件。第十条 改造老旧小区和规划建设新城、大型居住区,应当根据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绿地、绿道等公共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建设健身步道、球类设施、器械类设施等公共体育设施。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第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照体育设施设计和安全要求,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第三章 开放与使用第十三条 除举办赛事以及进行维修保养外,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开放:
(一)除季节性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外,全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
(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开放期间,每天平均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三)公共体育设施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当全天开放。
因举办赛事、维修保养等原因不能开放或者需要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7日向社会公示;因自然灾害防御、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不能开放或者需要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社会公示。第十四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确有服务成本开支的,可以适当收取成本费用,实行低收费开放。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
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分时段定价等措施,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在校中小学生实行优惠开放,并根据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和特点选择相应时间段实行免费开放。
如何营造学校体育的美好的体育氛围,场地的合理布局以及环境的绿化呢?
(一)因地制宜建设和美化体育设施,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
我国中小学校场馆设施严重短缺,长期困扰着我们。在当前教育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摆脱困境的唯一途径就是因地制宜、自力更生、就地取材、本地与国外相结合、土法相通,充分利用结合各校各自环境条件,充分发挥各校区优势,科学设计、巧妙布置各项设备设施。
(二)场地设施布局合理
首先,一般来说,中小学每个体育课都应该安排两本教材。各类设备的布置应兼顾其他内容,设备周围应尽量避开其他物体。对于分组练习的项目,在布置器材时,首先要避免相互干扰,注意器材的距离和方向,避免直射、反射或逆风等,还要考虑到器材的简单性。组织团队转移;其次,现场设备的布置要便于课堂管理,设备的摆放位置要考虑到教师的视野,便于管控;第三,野外设备的布置要整齐美观,克服一些心理障碍,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后,在使用各种站点时,需要对站点进行标记。最常用的方法是用白粉画线的线段法。标志线要整齐、清晰,不能太多使学生难以辨认。
(三)加强运动场建筑环境绿化
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陶冶情操,还具有许多有益于人类健康和生存的功能。可以说,绿化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尤其是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意义重大。绿色植物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吸收有毒气体,净化空气;除尘杀菌、疾病防治;防止噪音和安静环境的功能。在绿化环境中,空气清新洁净,含氧量高,可以感受到清新的空气和舒适的呼吸。它可以减少氧债,延缓疲劳的出现,加速身体的恢复。同时,由于吸入了洁净的空气,大大降低了污染物和有毒细菌对人体的危害,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因此,靠近绿地参加体育活动具有更积极的意义。
南昌国际体育中心的设计布局
南昌国际体育中心设计布局按照“一横三纵”、“两心三带”展开,主体育场是一座圆形建筑,周边有大面积的景观水体以及体育训练场。网球馆、游泳馆、主体育馆、综合比赛训练馆围绕运动员接待中心展开。人文景观规划将包括在体育中心内大片种植乔木、灌木,使之成林。栽种树木纳入体育中心总体规划,通过突出色彩、木质形状和香气来给人以感官刺激,还能让公众享受这里的乐趣。 昨日,记者在国体中心看到,体育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目前正在实施内装修,看台、塑胶跑道和天然草坪等施工进展顺利,预计在今年6月20日前可完成全部工程,包括市政、园林、亮化等配套设施。
记者了解到,体育场设有观众席位6万个,并设有兴奋剂检测中心、新闻中心、运动员接待中心等其他附属设施。其中运动员接待中心有房间250个,可接待运动员、教练员500名,内设住宿、会议、餐厅、医疗、台球、棋牌等功能。
国体中心游泳跳水馆、网球馆等场馆建设也基本完工。 国体中心除“一场四馆”外,在场外还配建有室外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排球场、滑轮场、山地自行车赛场等场地,以满足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需求。
据介绍,体育场内田径足球场是独立比赛场地,而室外2个足球场则是训练场地,能满足业余训练和娱乐活动足球比赛的需求,“七城会”赛事结束后,场外系列配套运动场所将对外开放,有利于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据介绍,南昌国际体育中心设计主题为“中国极、世纪帆”。在“七城会”开幕式前,南昌国际体育中心还将在体育场与训练馆之间建设一座高67米的主火炬塔城市雕塑。
场馆建设单位透露,火炬塔将体现传统文化、红色历史和时代精神,昭示中华民族体育健儿发展民族体育运动,争取更大辉煌。
幼儿园场地比例标准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
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饲养角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活动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组、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班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 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二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值班室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在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有资料室,各类教学资料、图书资料、电子音像资料、教学用具等较为丰富。有教师阅览室,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师均书籍20册以上。有方便教职工使用的成人厕所。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2]
7.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生均3平方米以上;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1.8平方米以上。有各自独立且空间充足的集体教学区域、区角活动空间。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风、温度控制设施,隔音、吸音设施效果良好。装修环保、温馨、富有童趣。空间与设施维护与保洁状况良好。
8.每个班级有专用的卫生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厕所有直接的自然通风或通风换气设施。大、小便器各4个以上或便槽2.5米以上,设施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符合幼儿使用尺寸,安全清洁。有6个以上、高度适宜的流水洗手龙头,肥皂/洗手液、擦手毛巾(生均2套轮换使用)等物资供应充足。卫生间装修适宜,环境温馨,注意保护幼儿的隐私(如,装有隔板或门)。班级内有适宜的饮水设备和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9.午睡空间面积充足,每位幼儿有自己单独的铺位和卧具。所有床铺或铺位之间有适宜的间隔,床铺干净卫生,按时清洁消毒。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每人一床的专用寝室和配套的卫生间。
10.班级的桌椅、玩具柜等家具设备适合幼儿的身高尺寸,数量充足、形式可变,能满足不同类型活动的需要。教学设施设备按《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一级标准配备。
11.班级有5个以上明确划分的活动区角,并有方便使用的家具设备。区角空间规划合理,位置适宜,干扰少。区角活动材料丰富(每个区角有4—5种材料,每种4—5个以上),定期更新,有一定比例的自制玩具与半成品材料(占总数的20%以上)。区角空间和材料能够满足班级全部幼儿同时进行区角活动的需要。区角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有5种以上主题类型[3],生均3册以上,每学期轮换更新20%以上。
三、人员配备与待遇
12.全日制幼儿园每个班级配备2名教师,0.5—1名保育员(小班2名教师1名保育员,20名幼儿以下的小型班可配备2名教师或1名教师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4名保教人员。全日制幼儿园以150名儿童配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为基数,每增加100名幼儿增配1名卫生保健人员(增配的可以由园内工作人员兼职)。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寄宿制幼儿园应配2名以上卫生保健人员(其中至少1名专业医务人员),夜间保证值班卫生保健人员1名以上,寄宿幼儿超过300名的保健人员酌情增加。按照办园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至少有1名持证专职人员)。
13.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名,6—10个班增设副园长1名,10个班及以上可增设2名副园长。园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省或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14.专任教师均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85%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的60%以上。2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15.专业医务人员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保健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岁以下、受过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财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食堂主要炊事员受过烹饪专业技术培训,并有相应的等级证书。安保人员应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6.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并每年进行体检。
17.幼儿园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或事业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达到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标准80%以上,其他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四、园务管理与教师队伍建设
18.一个园区幼儿数不超过500名。平均每班幼儿30人左右,小班可适当减少,大班不超过35人。
19.园长重视班级日常保育教育工作。正、副园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每月不少于2个半日活动或累计6小时以上。园长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累计不少于10个完整的半日活动。业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不少于25个完整的半日活动。
20.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收费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在正常教育时间内没有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财产管理有序,账目清楚,没有非法挪用经费和经费流失现象,年度审计达标。经费使用合理,有园舍维修、设施设备、教玩具、图书更新的预算计划和实施成效。
21.师幼伙食账目分开,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除开支食堂必需的水电气外,没有开支工作人员工资和食堂设备的现象,每学期盈亏比例不超过4%。定期向家长公示伙食费(一般每月1次)和代管费(每学期1次)的收支情况。近3年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500元/年(农村为400元/年)以上。
22.有完善的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研修有计划,有主题,有时间保证。有切实可行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每位教师平均每5年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不少于360学时。每位教师的专业成长档案资料齐全。
23.有市级以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1人以上;幼儿园近3年有市级教育部门或省级教育学会及以上课题,或在市级及以上层面的研讨会、交流会作过专题报告。
24.教师仪表着装得体,符合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要求。近3年内没有任何经举报查实的师德不良或违法事件(如,体罚和变相体罚、恐吓、辱骂儿童;索要收受家长红包礼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