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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论引论是什么?
体育教育主要是体育生必须开设的一门课程,教会体育生如何进行体育教育活动。
武汉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专业要学什么课程?
一)必修课程
1.主干课程
必修课程 课程领域:
体育人文社会学类,包括学校体育学、体育心理学、体育学概论、体育社会学等课程。
运动人体科学类,包括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等课程。
田径类,包括田径、户外运动、定向越野、野外生活生存等课程。
球类,包括篮球、排球、足球等课程。
体操类,包括基本体操、健美操、舞蹈等课程。
武术类,包括武术、跆拳道等课程。
2.一般必修课程
各校可从下列一般必修课程中选择开设4~5门课程(球类课程中篮球、排球、足球除外),约280学时,15学分,亦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课程置换其中的l~2门课程或自主开设1~2门具有特色的课程。
一般必修课程:体育科学研究方法导论,体育统计学,运动训练学,健康教育学,顶点课程,球类,艺术体操,地方性运动项目。
(二)选修课程 各校可根据社会需要和本校实际具体确定开设分方向选修课程。建议开设的方向选修课程如下:
(1)体育锻炼手段与方法方向
主项提高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
副项提高课:田径,篮球,软式排球,足球,体操,健美操,
武术,地方性运动项目,艺术体操,舞蹈,乒乓球、网球、羽毛球。
(2)体育教学训练方向
体育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学设计,体育学习原理,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测量与评价,体育绘图,学校体育发展史,运动竞赛学,体育游戏,遗传学基础,运动训练学,竞技教育学,体育场地与设施,运动生物力学,运动营养学,比较体育。
如何认识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滕子敬(100088)中央教科所院内学校体育研究会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明确提出:“《标准》以目标的达成来统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在实际教学中如何正确理解这条建议的精神, 在我与第一线教师交流的过程中,他们对这个问题感到有许多困惑。如,课程的总目标、具体目标与内容标准的关系是什么?内容标准的内涵是什么?为什么内容标准只提供一个内容框架, 而不提出具体的教学内容?目标统领内容应该统领到什么层次?是水平计划的层次,还是单元计划的层次,或是课时计划的层次……等。 我想结合自己学习课程标准的体会谈谈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一、关于课程的总目标、具体目标与内容标准的关系问题 《标准》 改变了以往首先确定体育教学任务,然后再按学习内容的分类体系,划分教学时数分配比例的办法,根据三维健康观、体育自身的特点以及国际体育课程发展的趋势, 在确定课程总目标的基础上,从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五个方面来表述具体目标。并根据具体目标提出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内容标准,从而构建了总目标、具体目标与内容标准三个层次的目标体系,使总目标通过具体目标逐步细化为内容标准,以体现目标统领内容、根据目标选择内容的思想。 二、关于“内容标准”的内涵问题 “内容标准”是《标准》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目前, 在有关文件中也还没有关于这个概念的界定。 但顾名思义, 我认为 “内容标准” 应该是目标和内容的整合,即他既是内容, 又是目标,是内容要达成的目标,总称为“内容标准”。 如,水平四,“发展运动技战术能力” 的“内容标准”是“基本掌握一两项球类运动中的技战术;完成一两套武术套路或对练;完成一两套技巧项目动作或器械体操动作;完成一两套舞蹈或健美操;基本掌握几项主要的田径运动技能;基本掌握一两种地域性运动项目的技术”。其中的“球类”、 “武术”、 “技巧或器械体操”、 “舞蹈或健美操”、 “田径”、 “地域性运动项目” 等都是教学内容, 或者说是教学内容的指向和框架,而不是具体的教学内容。而“基本掌握一两项”、 “完成一两套”、 “基本掌握几项”、 “基本掌握一两种”等则是这项内容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标准》与教学大纲不同的是:大纲在首先确定教学任务后,同时规定了教学的具体内容和学时分配比例。因此,在教学大纲中根据教学任务确定教学内容是一步到位的, 这种办法的优点是教学内容明确、具体、便于操作;缺点是统得较死,缺乏灵活性,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适应较差,教师缺少自主创造的空间。 而《标准》以目标统领内容是采取分步到位的办法实施的:第一步是国家制订课程标准,确定 “内容标准” 的内容框架;第二步根据《标准》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标准》, 并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订出地方课程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并在本地范围内组织实施;第三步根据《标准》建议“各校根据地方课程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课程资源、本校特点和学生的兴趣爱好,认真编制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方案并组织实施”。 在此基础上,教师再根据学校的教学方案,结合各班的具体情况,设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这种分步到位的办法改变了教师只是消积、被动地执行大纲的状况,使教师成为教学计划的设计者,有利于调动广大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关于“内容标准”与“教学内容”的问题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解读》中明确提出:我国幅员辽阔, 民族众多, 经济文化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很大, 因此, 体育课程在学习内容的确定方面应具有充分的变通性, 以利于不同地区、 不同学校根据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使课程更符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体育课程标准实际上只是确立了一个内容结构框架,确定了不同学习领域、 不同层次的基本目标, 至于具体采用什么内容、什么方式和步骤去实现这些目标, 各地、 各校都有充分的开发空间。由于 《标准》 只提出了一个内容框架,没有具体教学内容,教师仅靠这个内容标准是无法上课的, 还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使“内容标准”具体化。经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由几家出版社编写出版的 《体育与健康》 教科书, 把 “内容标准”具体化为体育教材,为体育教师贯彻实施课程标准做了有益的工作。但当前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为数较少,还难以完全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的需求,有待地方和学校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按照《标准》的要求国家制订课程标准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地方的课程实施方案,但开始着手制订的还很少。这种情况不利于在教学内容上反映地方特色,不利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体育教学改革的引导。 四、关于目标统领内容的问题 目标统领内容明确了目标和内容的关系,在制订教学计划时,改变了以往根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本教材来确定体育课的教学任务(目标)的做法,而是要首先确定目标, 再根据目标来选择教学内容。 有些体育教师在制订水平教学计划时,以内容标准中所列出的五个学习领域目标及水平目标为依据, 逐一对应选择教学内容, 为落实目标统领内容做了有益的尝试。目标统领内容应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上,具体表现在根据课程总目标,确定课程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领域目标);再根据具体目标,确定五个方面的内容标准;然后再根据内容标准的五个方面制订水平教学计划, 以便从整体上把握课程目标的全面达成。但是,目标统领内容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每一种计划, 特别是课时计划都必须是先制订目标,再选择内容。课时计划是根据单元计划来安排课的内容的,因此在制订课时计划时, 就应根据教材内容的功能和价值,来确定一节课的学习目标,其中不仅有技能目标、体能目标,还可设计心理和社会适应的目标等。 这样不仅具有可操作性, 也不违背目标统领内容的要求。 因为课时计划的内容是根据单元计划的目标制订的。这样从目标到内容,即目标统领内容,再从内容到目标,即通过内容折射目标。只有这样,体育教学才能有序地进行。 最近,南京师大的顾渊彦教授写的《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一书指出:20世纪以来,课程研制的主要范式有两类,即目标模式和过程摸式。目标模式也称“泰勒模式”, “是以目标为统领的,课程的其它环节均应以此为依据”。“目标模式有其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人们在选择教育内容时,目的具体、明确,易于把握与操作;缺点是过于理性化,甚至显得机械、死板。此外,这种模式还有使内容服务于既定目标的‘工具化’倾向,这是为了满足目标而使用的损害内容的方法。这既会造成被选择内容的价值不能完全挖掘出来,也会造成具有很好教育价值的课程内容的流失”。在教学实践中也确实存在这种现象。如有的教师在制订课时计划时,确定了增强学生自尊心、自信心的目标,据此选择了障碍跑的教材内容, 但对障碍跑的健身功能、 跨越障碍的技能价值却没有在目标中提出, 这就可能使障碍跑的健身和技能价值被削弱或流失。1975年英国课程论专家斯腾豪斯出版了《课程研究与开发导论》一书,对泰勒的目标模式进行了分析与批判,指出其贡献与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过程模式的理论框架。认为活动内容的选择标准就是活动内容本身是否 “含有内在价值”,也就是说确定内容的依据是活动内容的价值,而不是预先设定的目标。 了解目标模式和过程模式的理论及其争论的问题,对我们全面认识目标和内容的关系是有益的。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 学习外国的东西不能搞绝对化,既不能盲目“照抄照搬”,一说就是外国的好,外国怎么做的,我们也应该怎么做。当然我们也不能故步自封, 因循守旧。 而要立足自身,在认真总结自身经验的基础上,把国外好的东西 “本土化”, 构建自己新的课程开发模式。作为一名体育教师在设计教学计划时,首先,要认真研究和理解《标准》的三级目标体系,在此基础上,从课程要素的内在价值出发,选择具有丰富价值的内容作为教材,使目标统领内容,内容翻过来折射目标,使目标与内容能够更好地整合起来,以利于不断提高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质量和教学效果。 转载自《中国学校体育》2004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