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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快闪(大班体育快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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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快闪一族?

快闪族(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

出现过程

快闪族是于2003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

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

如今,快闪活动已风靡全球,罗马、东京、香港、台湾等地,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或娱乐。而成都、杭州等地都有人玩过。

快闪律例

1.所有快闪言行,必须遵守当地法规和注意安全;

2.快闪指令,必须“时间、地点、言行”三明确;

3.快闪内容,要简单易记、任何人士均可实施;

4.快闪的标准时间,要约定先进入某一网站或打电话到“117”报时台核准时间,做到分秒不差。

“FlashMob快闪族”,他们一般拥有高学历和有固定职业,只是平常接触电脑的机会多,并愿意去尝试一些新的行为,当然前提是不准损害社会和危及安全的言行。

快闪,Flash,做完了即闪,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社会后,就要快些闪回到虚拟世界去,绝不相认。如果你问其他快闪友:“我们一起去泡吧……好吗?”那可是违反了快闪族的“天条”了。

举例

2003年8月,有人发起全港首个快闪行动,在指定日期时间到旺角一间电气店问店员有没有游戏机售卖(该店不卖游戏机),然后集体拍手叫好后各自离开。但到了行动当天,玩快闪的人只有发起者,一名十来岁的小孩而已。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铜锣湾时代广场的麦当劳,集体举起纸巾并跳芭蕾舞,行动持续了一分钟,之后四散离开。该行动被称为全港首个成功的快闪行动。

其他曾被提出的行动有,在尖沙咀钟楼外喊“我爱香港”、在某超级市场集体拍西瓜等。

意大利:假装买书:罗马是欧洲首个出现快闪族的地方。今年7月24日,300人在10分钟内蜂拥至一家图书馆,向馆员查询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书,时间一到,他们一同拍手15秒后迅速散去。

加拿大:扮青蛙跳:8月初多伦多首度出现“快闪族”活动。当晚6时半,数十名本地快闪族在央街与艾灵顿道交界处一商场外聚集,听取道首领现场指示后,数十人便一起步入商场内的TOYSRUS玩具店,扮青蛙在店内跳来跳去。

德国:张伞跳高:柏林的快闪族则于今年7月30日首现,策划的男子在街头拿彩色雨伞,号令在场75人随意跳高、鼓掌或伸展双臂、转圈。8月1日傍晚6时过1分,德国柏林闹市区街头突然有40多个人一起使出手机,大喊“是啊是啊”,然后开始鼓掌。

英国:家具店聚会:8月7日晚,由一名40岁的伦敦人号召的英国“快闪族”在伦敦购物区出现,约200人首先按所属星座分类,到不同酒吧聚集,细阅叮嘱他们“别让旁人看到”的指示:“你要在18:30到达”13分钟后,快闪族到一间家具店,依批示用手机致电朋友和称赞店内家具。正当该店经理心头大喜时,群众迅速在他面前散去。

在日本曾有闪客约定穿上黑色西装或套装,白衬衣,打黑色领带,戴黑色墨镜,在同一时刻出现在某广场上,然后一起拿起手机边走动边做打电话状。当上百号人按约定出现时,周围的人们都惊呆了:仿佛突然进入了“黑客帝国”一样。正当人们还在愕然时,突然哨子一响,“黑客”们迅速从四面八方撤离现场,10来秒钟的工夫就无影无踪了。

苏城街头首现快闪族

某天观前街玄妙观广场上突然聚集了百余名身穿橙色上衣,头戴火焰型面具的年轻人,他们在广场上逗留了一会后相互击掌,然后迅速向四面散开,整个过程不超过10分钟。这是首次出现在苏州街头的“快闪行动”。

在观前街出现的“闪客”,主要为追逐时尚、寻求新奇的年轻人,他们通过短信联系,在苏州移动的支持下进行了此次“快闪”活动。他们将自己分为文化、体育、游戏、影音、创业、旅游6个“部落”,在各自“部落首领”的带领下列队、击掌、散开。教育学院的一年级女生辰辰是其中一员,她说,“这是表达青春激情的一种方式,很好玩”。但是更多的旁观者对此却有些莫名所以,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在北京

组织者要做中国快闪族

在西单中友百货门前,12名自称“快闪族”青年男女突然手持玫瑰单腿跪地向一名女孩求婚,路人纷纷侧目。

12人闹市上演“求婚剧”

“你愿意嫁给我吗?”一个青年男子手持玫瑰突然从路人中挤出单膝跪地向一名年轻女孩大声求婚。随后,人群中又闪出数个年轻人手持玫瑰向该女孩求婚。

不到一分钟,跪在女孩面前求婚的年轻人已经达到12人,其中竟然有3名女子。“你是用XX聊天软件的人吗,我只愿意嫁给这样的人。”女孩大声问道。半跪在地上的男女们竞相声称自己是,并和女孩一起大喊该软件名字。随后,这些年轻人迅速消失在惊讶的围观人群中。

据了解,此前,这些青年男女曾经演练过一次,有4名男参与者见人多没敢上前。“求婚”只能重新进行。

“都是通过手机召集。”组织者之一闫先生称已为这次“求婚”准备了至少一周时间。闫先生称他经常使用手机软件与同是25岁上下陌生年轻人聊天,在手机上有近300个联系人。一个多月后,有人问其能否像国外一样组织一次“快闪”活动。“约地点和行动方案,做完就散伙。”“快闪”信息发布后立刻有50多个年轻人响应。随着时间临近,闫先生发现有不少人开始动摇,其中女性只肯做旁观者。“人多唱歌,人少就求婚。”组织者准备了两套方案,一种是大家突然出现后合唱一首歌曲迅速散去,另一种就是被实施的“求婚”方案。

闫先生表示“快闪”只是年轻人调剂心情方式,不影响他人生活。他说国外能聚齐100人就是大活动,中国也应有“快闪族”。

许多人一时没看懂

“挺有意思的。”路过的王小姐虽然没看懂眼前发生的一切,还是很喜欢这种方式,她说都市里年轻人活得很累,需要有释放的机会。但更多的旁观者却莫名其妙,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年纪较大的受访者则表示对“快闪族”无法理解。一名妇女在突然出现的“求婚剧”面前搂紧了自己的孩子。她称很难猜透现在年轻人心里都想些什么,这样的行动没有任何意义。

专家称他们宣泄青春情绪

据了解,“快闪族”曾在外地出现过,对此,有专家认为,现代社会虽然通讯发达,但人们之间的内心交流却在减少,“快闪族”的出现,从表面上看,是通过“无厘头”的游戏在公众面前表现自我、张扬自我,实际上是为了寻找归属感。但这种行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及他人,同时要注意安全。

被人注视

2007年11月11日,50名网友聚集在武昌新世界大门口,突然一声号令,大家集中起来大喊“快闪”,随后各自从不同的方向离开。短短几秒钟,原来嘈杂的大门口顿时安静下来,当路人回头看向他们的方向时,一群人却瞬间散开。这就是江城快闪族的第一次活动,效果很轰动。

“快闪行动”是新近在国际流行开的一种嬉皮行为。许多利用网络联系的人,约定一个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同时做一个指定的不犯法却很引人注意的动作,然后赶快走人。又译“聪明暴民(SmartMobs)”、“暴民(Mobs)”、“快闪暴走族(flashmobs)”等。开“快闪”先河的是美国一名文化工作者,他认为自己是纯为搞笑,他形容参加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伙”。

12月初,30名“快闪族”聚集在一家肯德基店。大家选派出两名代表,走上前大声问服务员:“请问有盒饭吗?”服务员当时一愣,回答“没有!”两人朝外面的人群眨了个眼睛,外面的人开始大喊:“哦,那我们就去麦当劳了!”说完,30人一起闪了,留下顾客和工作人员目瞪口呆。

快闪族中,年龄层次也同样集中在十几到二十几岁之间。中南一家医院的护士李小姐也是江城快闪族成员之一,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工作感觉很平淡,总是不自觉在内心呼唤一种激情和被人注视,所以加入了这种外人眼里很荒唐的团体。“不过感觉很刺激很好玩,下次有活动还要参加。”

目前,江城的“快闪族”也发展到了100多人,大家会不定期举办各类搞怪活动。

满足心理需要

对于“快闪”活动,有专家认为,采用这样激烈的形式的人可能具有比较强烈的“冒险心理”,敢于尝试,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都是希望被别人注意的。现代社会虽然通讯发达,但人们之间的内心关注却在减少,“快闪族”的出现,从表面上看,是通过一种有时甚至是“无厘头”的游戏在公众面前表现自我,跟社会开一个玩笑,实际上是为了寻找归属感,在一个群体中宣泄青春的各种情绪,满足一种心理需要。但这种行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及他人,同时要注意安全。

在现代社会人们内心的交流减少背景下,“快闪族”的出现,可以从三个角度看待。首先,从表面看是通过“无厘头”的游戏在公众面前表现自我;第二,就是寻求一种刺激;第三,现代社会年轻人会常感觉到“无价值感,无意义感”,在日本被称作“无气力”,即没有生机地活着。年轻人精力充沛,但很多时候无处消耗,快闪运动提供了平台,宣泄青春情绪,于是风行起来。人生下来就有展现自我的意识,婴儿的大哭也是一种需要引起周围人的注意,需要得到周围人的“回应”。快闪族强烈地希望通过刺激,最终的目的是希望进而“影响周围人”,吸引他们的注意。如果他们能“回归”社会,做一些既是个人兴趣爱好又对社会公益事业有好处的事情,比如涂鸦、街舞等和街头表演结合,也就更能被年轻人和大众接受了。

分析

快闪族其性质是:突破渴望,超越自己,闪电式聚会。对此,有专家认为,现代社会虽然通讯发达,但人们之间的内心关注却在减少,“快闪族”的出现,从表面上看,是通过一种有时甚至是“无厘头”的游戏在公众面前表现自我、张扬自我,跟社会开一个玩笑,实际上是为了寻找归属感,在一个群体中宣泄青春的各种情绪,满足一种心理需要。但这种行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及他人,同时要注意安全。

现代社会人们内心的交流减少背景下,“快闪族”的出现,可以从三个角度看待,首先,从表面看是通过“无厘头”的游戏在公众面前表现自我,张扬自我,第二,就是寻求一种刺激,第三,现代社会年轻会常感觉到“无价值感,无意义感”,在日本被称作“无气力”,即没有生机地活着。我认为年轻人“力比多”充沛,但很多时候无处消耗,快闪运动提供了平台,宣泄青春情绪,于是风行起来。

快闪族所做的大喊大叫等被视作莫名其妙的动作或者没有实际意义的活动就是为了吸引眼球,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人生下来就有展现自我的意识,婴儿的大哭也是一种需要引起周围人的注意,需要得到周围人的“回应”。快闪族强烈地希望通过刺激,张扬自我,最终的目的是希望进而“影响周围人”,吸引他们的注意。

采用这样激烈的形式的人可能具有比较强烈的“冒险心理”,敢于尝试,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攻击他人的快闪族是因为安全感不足。同时,快闪族心理也是一种逃避现实压力的选择,他们在寻找刺激的过程中,从破坏性的行为中寻求满足自己本能上的快感。起初可能是从无意识的伤害到别人,如果当事人做出受到性侵害类似的尖叫、害怕、手足无措等反应,则会使实施者得到鼓励,进而使其有意识地伤害他人以获得快感。

通过一次"快闪"行动,他们的因寻求意义,即自我而产生和郁积的焦虑得到了暂时的释放,在强大的现实和社会面前的软弱和无力的感觉得到了暂时的纾解,可当通过"快闪"建立起来的"虚幻自我"头上的光环黯谈下来时,他们隐隐感觉到了这个"自我"背后的虚无正张着那可怕的大嘴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因为"快闪"的背后一无所有,它并不指向任何意义,于是,或许这正是另一次"快闪"行动或者与此相类似的行动开始的时候了罢。

“快闪”运动的合法性问题

快闪族........

快闪本身并不违法

但是,组织集体快闪,按照中国法律,就可能涉及非法集会,属于扰乱社会治安,不出事还好,出事的话,后果很难想象

对于快闪活动,属于一种公共场所集会。这种集会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批,并且在指定场所。

很遗憾,按照法律来说,快闪确实属于一种“法律边缘”的境地

不过有人发表日志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八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就事论事,你们一两百人在红军街(红色旅游公众秩序)、国贸广场(商场营业秩序)等地方搞什么时间静止一整就是一两个小时,已经扰乱了大家正常的生活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要说你们得到了国贸有关部门的批准,他们没这权力。只有公安局才有批准权。敢以身试法的人就继续吧,到时候出了事,不要说我没有提醒大家。

什么叫快闪?

快闪是“快闪影片”或“快闪行动”的简称,是新近在国际流行开的一种嬉皮行为,可视为一种短暂的行为艺术

简单地说就是:许多人用网络或其它方式,在一个指定的地点,在明确指定的时间,出人意料的同时做一系列指定的歌舞或其它行为,然后迅速离开。

“快闪行动”是纯为搞笑或是膜拜纪念等行为艺术,其主要的特点是无组织、有纪律、只有发起者没有组织者、成员均来自网络、成员基本互不相识。目前正以多样化的形式在国内遍地开花

扩展资料:

快闪族是于2000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

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0年3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4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快闪

  • 评论列表:
  •  澄萌末屿
     发布于 2022-10-07 03:22:42  回复该评论
  • ,于是,或许这正是另一次"快闪"行动或者与此相类似的行动开始的时候了罢。“快闪”运动的合法性问题快闪族........快闪本身并不违法但是,组织集体快闪,按照中国法律,就可能涉及非法集会,属
  •  竹祭瑰颈
     发布于 2022-10-07 06:07:54  回复该评论
  • 洲、亚洲等。 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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