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极限运动协会的组织章程
- 2、如何成立体育协会
- 3、体育协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 4、求羽毛球社的规章制度
- 5、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的组织章程
- 6、学校体育部成立羽毛球协会该规定什么规章制度.??
中国极限运动协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极限运动协会章程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中国极限运动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ese Extreme Sports Association, 缩写为CESA。
第二条 本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是中国极限运动的最高群众组织,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极限运动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 是由极限运动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爱好者及俱乐部等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中国极限运动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体育工作者和极限运动爱好者,为推动该项运动的发展积极工作,指导普及极限运动,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攀登世界体育高峰,为国争光;扩大对外交往,增进该项目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和地区协会的友好联系与合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极限运动(Extreme-sports)是20世纪末的新兴体育运动,是人类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我身心潜能,向自身挑战的边缘性体育项目。
极限运动是经过整合部分新兴运动项目而形成的独具特色、反传统并游离于原有项目之外的多项目集合式竞赛活动。它的项目组成是集合并动态变化的,主体为极限尾浪滑水、漂流、滑板、极限直排轮、特技单车等项目。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 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统一组织、协调全国极限运动的开展,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的开展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二) 研究制定极限运动的发展规划、管理法规和训练竞赛制度以及全国竞赛计划、规则和规程,并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 在社会中广泛宣传和推动群众性极限运动的开展,大力促进极限运动的社会化;
(四) 培训极限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制定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等级制度;
(五) 协助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极限运动方面的工作任务;
(六)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研究改进极限运动器材;
(七) 参加国际极限组织的有关活动,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愿为极限运动的开展与普及作出贡献,拥护本章程;
(二) 自愿加入本会;
(三) 热爱极限运动,在极限运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对为本会做出重大贡献和为本会提供一定经费与物质赞助的单位和个人,本会将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颁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 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审定本会的发展规划,确定工作方针;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极限运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2004年6月1日起生效。
如何成立体育协会
一、需提交的材料
筹备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二、受理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三、告知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
四、审批
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五、通过
扩展资料: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会
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体育协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就是跟一个团队一样的,其实现在的中国体育也是处于一个转型期间,就是由体育在竞技方面已经向大众体育转化的时期,运动员也逐渐从专业运动员向职业运动员过度。从而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改革的中国梦,现在的人也越来越注重体育这块。
按照现在来看,其实中国的体制两个大方向,就是体育总局主导的让人类在这个领域上全面发展和由各个项目体育协会主导的社会体育。
我们拿武术来说一下,最高水准的运动员和之前成立的队伍,会一起参加的比赛也都是非常高水准的竞技比赛,如全国武术冠军赛,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等等。各地方体育局下属的省武术队也都属国家体育总局管辖内。
其实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国家能够落实一个体制和认清楚是处于什么水平,这两个都是要相适应才行的,我们没有办法去照搬已成型许久的欧美发达国家的模块。其涉及的因素忒多忒复杂,如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利益均沾,大体公平和职业化,需要无可避免的探索期。当然,全运会的男女混合比赛,群众体育运动的增加和主流媒体的不断关注。
其实我们按照理论上来讲,就是有了一个起点,我们就能迈出第二步,也就是这样才会慢慢进步的,接着我们就会把这些迈出的步伐连成一条线,所以,哪怕曲线的,歪歪扭扭的呢!在第二步后继续总结,探索,迈出第三步,大可期待!那么,三角的稳定,平面成立体,立体成为球体圆满的和谐,当有希望。协会的人员,同理也在路上,也受制约。
求羽毛球社的规章制度
xx大学羽毛球协会章程
为了更好的开展xx羽毛球协会的各项工作,使工作具体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章程。
一. 总则
“xx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负责,为我校大学生羽毛球爱好者服务的社团团体。同时,接受校体育部的指导。严格遵守《xx社团管理条例》,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各项活动。
二. 宗旨
协会的成立是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对羽毛球运动的认识,提高我校羽毛球的整体水平,推动我校羽毛球运动的发展,提高学校体育档次,培养羽毛球人才,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三. 组织机构
★ 主席 :协会最高领导及形象代表。(主席一名,副主席至多三名)
★ 办公室: 辅助主席,总理协会日常事务。(主任一名,副主任至多两名, 干事若干)
★ 竞技部:负责队员的选拔,训练,外出比赛以及负责校内比赛的一切事宜。(部长一名,副部长至多一名,干事若干)
★ 会员部:负责与会员有关的一切事宜。( 部长一名,副部长(即各院负责人)三名,干事(即各楼负责人)若干)
★ 宣传部:普及羽毛球知识,配合协会活动搞好宣传工作。(部长一名,副部长至多一名,干事若干)
★ 外联部:负责对外一切事宜。(部长一名,副部长至多一名,干事若干)
协会每年6月换届,主席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干部要服从上级,认真负责,积极开展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不称职的协会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办公室有权撤消其职务。
四. 会员守则
1、 本校学生,凡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2、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协会选拔及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成为协会成员,为期一年。
3、 会员须遵守学校和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协会公共财物,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4、 会员可直接向主席或办公室提出意见或建议。
5、 对于违反学校或协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会员,经校团委批准,协会办公室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五. 基本活动内容
(协会一切活动均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进行。)
1、 组织会员学习羽毛球知识,观看羽毛球重大比赛。
2、 聘请羽毛球教练,指导协会训练。
3、 在校内推广羽毛球运动。
4、 承办校内一切羽毛球比赛。
5、 组建校羽毛球队,参加校外羽毛球比赛。
六. 会费
为维持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经校团委批准,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会费由校团委代管。协会办公室记帐并定期向会员公开收支情况。
七. 本章程由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八.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大学羽毛球协会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译名China Stationery Sporting Goods Association, 简称CSSG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在中国登记注册的文教用品和体育用品行业的制造商、经销商企业、事业单位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自律性行业组织,是经济类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行业共同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为会员、行业和政府服务,促进文教用品和体育用品产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及中国轻工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设在中国北京。
第六条 协会的会徽为蓝底白色图案的方形标志,整体图形为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的英文缩写。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在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向政府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传达和贯彻政府对行业的指导意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本协会的具体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制定行规行约和管理规范并贯彻实施,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间、行业间的关系;保护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
(二)开展文教用品和体育用品行业的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与行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经济技术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政府的委托,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与发展战略;组织起草行业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条例,对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性的咨询和评议。
(三)做好行业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实行行业的信息指导与服务,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的发展规划提供咨询意见,为会员提供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四)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受政府部门委托并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本行业相关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起草产品质量标准、企业等级标准;组织产品质量监督、质量认证工作;审查推荐省市级著名商标和国家名牌产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组织、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
(五)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接受委托组织科学技术成果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聘选、鉴定及推广、宣传工作;组织学术讨论和技术交流,开展技术咨询活动;负责筹组建立行业基金,扶持行业发展新产品和开发新技术。开展行业的环保、节能和计量工作。
(六)促进文教用品和体育用品行业产品质量进步。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督考核;实施名牌推进战略,推荐优质产品和新技术产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考核,参与行检、行评、产品认证和发放生产许可证、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及企业资质审查等工作;
(七)发展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开展行业在政策、信息、技术、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国际交流;组织和参加来华展览、出国展览和学术技术交流;组织企业参加有关国际交流活动,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八)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参与行业相关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对外贸易争端的产业损害调查和应诉协调工作,保护产业安全。
(九)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参与培育专业市场的成长。组织和举办国内、外展览会、展销会、定货会、交易会等,为企业拓宽国内外市场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十)加强行业宣传,建立信息网络,进行市场预测,组织行业信息交流,开展咨询,主办行业网站,出版行业刊物。
(十一)开发和培训人才。组织行业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专业技能教育和等级考核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制定文教用品和体育用品行业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定方法;推动行业内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成长。
(十二)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行业特色区域经济建设,对投资指南和科技发展指南的制定提出建议。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和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组织评估、咨询与监督;
(十三)开展符合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承担会员、其他团体和政府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协会的会员有团体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愿意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提出书面申请。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文教用品和体育用品行业的制造、销售、经营、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教育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均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四)凡有志于为发展我国文教用品和体育用品行业贡献力量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高级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以及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均可被聘为荣誉会员。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按照会员条件讨论批准,向理事会通报备案。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享用本协会提供的信息服务。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对理事会的监督权和提出罢免理事的权利。
(六)提请本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团结、诚信、自律,自觉 维护本协会的声誉。
(三)接受和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并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会员有义务向协会提供企业相关数据。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新会员入会应缴纳一次性入会费1000元。
(六)定期进行会员登记。
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二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损害本行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确定协会的方针和任务;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也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单位两次不参加理事会会议将不再继续担任理事职位。理事会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每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最高任职年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指导秘书处的工作。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理事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 社会捐赠或资助;
(三)、 政府及国际组织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团体会员会费,名誉会员免交会费。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章程的修改和程序
第四十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财产处理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 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于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经六届一次理事会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体育部成立羽毛球协会该规定什么规章制度.??
xx大学羽毛球协会章程
为了更好的开展xx羽毛球协会的各项工作,使工作具体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章程。
一. 总则
“xx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负责,为我校大学生羽毛球爱好者服务的社团团体。同时,接受校体育部的指导。严格遵守《xx社团管理条例》,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各项活动。
二. 宗旨
协会的成立是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对羽毛球运动的认识,提高我校羽毛球的整体水平,推动我校羽毛球运动的发展,提高学校体育档次,培养羽毛球人才,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三. 组织机构
★ 主席 :协会最高领导及形象代表。(主席一名,副主席至多三名)
★ 办公室: 辅助主席,总理协会日常事务。(主任一名,副主任至多两名, 干事若干)
★ 竞技部:负责队员的选拔,训练,外出比赛以及负责校内比赛的一切事宜。(部长一名,副部长至多一名,干事若干)
★ 会员部:负责与会员有关的一切事宜。( 部长一名,副部长(即各院负责人)三名,干事(即各楼负责人)若干)
★ 宣传部:普及羽毛球知识,配合协会活动搞好宣传工作。(部长一名,副部长至多一名,干事若干)
★ 外联部:负责对外一切事宜。(部长一名,副部长至多一名,干事若干)
协会每年6月换届,主席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干部要服从上级,认真负责,积极开展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不称职的协会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办公室有权撤消其职务。
四. 会员守则
1、 本校学生,凡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2、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协会选拔及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成为协会成员,为期一年。
3、 会员须遵守学校和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协会公共财物,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4、 会员可直接向主席或办公室提出意见或建议。
5、 对于违反学校或协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会员,经校团委批准,协会办公室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五. 基本活动内容
(协会一切活动均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进行。)
1、 组织会员学习羽毛球知识,观看羽毛球重大比赛。
2、 聘请羽毛球教练,指导协会训练。
3、 在校内推广羽毛球运动。
4、 承办校内一切羽毛球比赛。
5、 组建校羽毛球队,参加校外羽毛球比赛。
六. 会费
为维持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经校团委批准,协会向会员收取会费。会费由校团委代管。协会办公室记帐并定期向会员公开收支情况。
七. 本章程由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八.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大学羽毛球协会